起訴書應寫明的內容有:
一、原告的基本信息。
1、原告為自然人的,需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2、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基本信息。
1、被告為自然人的,需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
2、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寫明名稱、住所等。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即原告為什么要起訴,通過訴訟要求達到什么具體目的。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試行)第三百九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起訴的,應當制作起訴書。 起訴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戶籍地、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和時間,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等;如果是 單位犯罪 ,應當寫明犯罪單位的名稱和組織機構代碼、所在地址、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如果還有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況的內容敘寫。 (二)案由和案件來源。 (三)案件事實,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經過、手段、動機、目的、危害后果等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要素。起訴書敘述的指控犯罪事實的必備要素應當明晰、準確。被告人被控有多項犯罪事實的,應當逐一列舉,對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敘寫。 (四)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觸犯的 刑法 條款、犯罪的性質及認定的 罪名 、處罰條款、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情節, 共同犯罪 各被告人應負的罪責等。 被告人真實姓名、住址無法查清的,應當按其綽號或者自報的姓名、住址制作起訴書,并在起訴書中注明。被告人自報的姓名可能造成損害他人名譽、敗壞道德風俗等不良影響的,可以對被告人編號并按編號制作起訴書,并附具被告人的照片,記明足以確定被告人面貌、體格、指紋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項。 起訴書應當附有被告人現在處所,證人、鑒定人、需要出庭的有專門知識的人的名單,需要保護的被害人、證人、鑒定人的名單,涉案款物情況,附帶民事訴訟情況以及其他需要附注的情況。 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的名單應當列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聯系方式,并注明證人、鑒定人是否出庭。
不管是什么法律糾紛,在打官司之前都需要寫一份起訴狀,那么訴狀怎么寫,應該包含哪些內容?接下來由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法律起訴狀的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范文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括:
●當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要寫明代為起訴人的基本情況);
●明確的訴訟請求;
●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提供的證據名稱和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受理法院的名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以及寫起訴狀的時間。
民事起訴狀(范本)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電話、郵編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電話、郵編
訴訟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____份
起訴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條提示:《民事訴訟法》第121條。
二、打民事官司,我需要向法院交多少錢?
民事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表格計算收取:
財產案件
標的金額計算方法
1萬元以下50元
1萬元-10萬元2.5%-200元
10萬元-20萬元2%+300元
20萬元-50萬元1.5%+1300元
50萬元-100萬元1%+3800元
100萬元-200萬元0.9%+4800元
200萬元-500萬元0.8%+6800元
500萬元-1000萬元0.7%+11800元
1000萬元-2000萬元0.6%+21800元
2000萬元以上0.5%+41800元
非財產案件
案由收費標準
離婚一般情況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0.5%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一般情況400元
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1%
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
其他80元
法條提示:《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
范文二
1、文頭。
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
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
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
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
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
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
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
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
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
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
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根據《民事訴訟法》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法律分析:被他人侵犯名譽權的,當事人可以到侵權行為發生地、結果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侵權人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要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理由等基本信息。被侵權人向法院起訴還要注意提交證據,要搜集證明有侵權事實的證據并提交于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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