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對于觸犯故意傷害罪的行為人,主要是根據犯罪的情節及后果判處刑罰。具體情況如下:首先,如果行為人對他人身體實施故意傷害行為,但是沒有造成他人重傷的,則應當對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次,如果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并造成他人重傷的,則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行為人因故意傷害行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并造成其殘疾的,則應當對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的處罰標準如下:
1、故意傷害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判多久取決于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程度,主要分為輕傷、重傷、死亡幾種情形,不同的情形判處的刑罰不同。
致人輕傷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一般判處三至十年,致人死亡的,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以判處死刑。當然對個案而言,具體判決多少年還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包括是否有自首、立功、賠償被害人等情節。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事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行為人在犯故意傷害罪的時候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的。
被打后要求賠償的項目如下:
1、醫療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2、誤工費,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交通費,按治療期間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
5、護理費,聘請護理人員的按當地的護理人員實際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罪一般指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如下: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重傷”,依照相關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3)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出于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傷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傷害后得不到及時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特別殘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嚴重殘疾而采用毀容、挖人眼睛、砍掉人雙腳等特別殘忍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包括: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訴。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
2、有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罪,是指針對故意的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而定的罪。
故意傷害罪賠償如下:
1、需要賠償因為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九十五條
【重傷】本法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三)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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