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一般是不會留案底的,治安處罰只有記錄,沒有案底。
。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治安拘留會在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區、縣級)有備案,但是其他地區查不到,只有行為人有過犯罪行為,受過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原則如下:
1、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治安管理處罰應當由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能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并不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
2、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治安管理處罰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這體現了法制的統一性、嚴肅性和公平性。
3、公開、公正原則。應當平等地對待各方當事人,不以當事人的身份為實施處罰輕重的標準;其次,所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達到公正的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就要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
4、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5、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這一原則的基本精神是指堅持處罰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教育也是一種手段,通過處罰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會,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如下:
1、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如擾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進行;擾亂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的秩序;擾亂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違法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非法制造。販賣、帶管制刀具,違反渡船渡口安全規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如毆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誹謗他人,虐待家庭成員等。
4、侵犯公共財物的行為。如偷竊、騙取,搶奪少量財物;哄搶他人財物:敲詐勒索、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如窩贓、買贓、吸食、注射毒品、倒賣票證、利用封建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拐騙,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6、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違反規定占用防火間距;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通告而拒不改正的。
7、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如挪用、轉借機動車輛牌證或駕駛證;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駕車等。
8、違反戶口或者居民身份證管理。如涂改戶口證件;不按規定申報戶口、領取居民身份證,拒不改正。
9、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容留賣淫。嫖宿暗娼,尚不夠成犯罪的。
10、違反規定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罌粟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
11、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制作。復制、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穢書、淫穢錄像或其他淫穢物品的行為。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1、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采用行政處理程序。
3、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于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于中間制裁。
4、從處罰的強制性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拘留是否會有案底要看具體情形。一、治安拘留是一定不會留下案底的。二、行政拘留不會留案底的,但是依然在公安網絡上會有違法記錄的。三、刑事拘留一旦犯了就會肯定會留下案底。四、拘役一定是會留下案底的?!豆矙C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對在辦理行政案件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按照一案一卷原則建立案卷,并按照有關規定在結案或者終止案件調查后將案卷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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