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尋釁滋事罪 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二)客觀要件 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為方式具體規定為: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是指以蠻不講理的流氓手段,強行索要市場、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財物,或者隨心所欲損壞、毀滅、占用公私財物。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是指出于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制造事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尋釁滋事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尋釁滋事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的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尋釁滋事罪的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的犯罪客體是社會秩序;
2、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3、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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