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
一、在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之后可能還會判刑的,因為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后判決才知道。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二、取保候審的案子從公安局到檢察院要多久?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為案件的情況不一樣,偵查終結就應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取保候審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申請取保候審的案子從公安機關到人民檢察院可能需要一個月到兩個月的時間,刑事案件的流程包括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取保候審之后可能還是會判刑的。
檢察院取保候審后面還會被判刑嗎?
看具體的情況。取保候審和是否判刑沒有必然的聯系。因為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保證嫌疑人隨傳隨到。具體要不要判刑得看檢察院的偵查結果。如果檢察院覺得可以不予起訴的肯定是不會被判刑。但是概率較小。
一、檢察院取保候審后面還會被判刑嗎 看情況。一般而言,被采取取保候審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兩種情況是不會判刑的。第一,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來就是沒有觸犯刑法;第二,因為證據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實,因而不能判刑。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的,執行公安機關應當在取保候審期滿十五日前通知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滿前,作出終止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決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或者故意犯罪的,人民檢察院撤銷取保候審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退還保證金。二、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之后會不會判刑得根據檢察院的調查結果。因此必須重視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間不能違反相關規定,比如說無故缺席傳喚,擅自離開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擅自離開的可以被視為棄保潛逃,構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后的處罰結果
取保候審后可能判處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犯罪嫌疑人雖然被取保候審,但不會因此中止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如果被取保候審人確實涉嫌犯罪,仍然要按訴訟程序進行,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訴訟程序一般五至六個月會有判決結果。若嫌疑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則會被判刑。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流程,首先由公安機關偵查,期間由辦案機關審查取保候審申請,偵查終結移送至檢察院,再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提交至法院判決。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提請批準逮捕。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審查批準逮捕。法院根據犯罪嫌疑人情節決定刑罰的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相關推薦:
賠償協議反悔(交通事故賠償協議達成后能否反悔)
被打刑事起訴(被打了報警后如何起訴)
刑事閱卷軟件(一般律師刑事閱卷幾天)
刑事辯護方式(刑事辯護的種類有哪些)
刑事證據論談(陳碧中國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