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后又把贓物還了怎么處理
盜竊后又把贓物還了怎么處理一、盜竊后又把贓物還了怎么處理
1、盜竊后又把贓物還了,會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具體量刑還是要考慮具體情況。一般來說,犯了盜竊罪達到數額較大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盜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盜竊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盜竊罪在主觀為故意。
偷竊怎么處罰
盜竊的治安處罰標準是什么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盜竊罪的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物品,也可以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客體。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里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
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這種公私財物的特征是:
(1)該物品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控制和占有是事實上的支配。一般情況下,是指有形財物,但是無形物也能夠被人們所控制,也就能夠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電力、煤氣、手機號碼等。不能被人們控制的陽光、風力、空氣、電波、磁力等就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
(2)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可以用貨幣來衡量。
(3)在空間上能夠被移動。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上的附著物都可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
(4)他人的財物。盜竊犯不可能盜竊自己的財物,他所盜竊的對象是“他人的財物”。雖然是自己的財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視為“他人的財物”。遺忘物是遺忘人丟失但知其所在的財物,大多處于遺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圍內,其所有權或占有權仍屬于遺忘人,亦視為“他人的財物”,遺失物是失主丟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財物。
(5)一些特殊的財物盡管具備上述四個特征,仍不能成為盜竊對象。如槍支、彈藥,正在使用的變壓器等。如盜竊通訊線路上的電線構成破壞通訊設施罪,盜竊倉庫中的電線則構成盜竊罪。因為前者的直接客體是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盜竊槍支、彈藥則構成盜竊槍支、彈藥罪,不構成盜竊罪。
(6)盜竊自己家里或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這種犯罪案件因為只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其社會危害性明顯低于其他的盜竊案件,因此,在處理時一般實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則,也就是就,屬于自訴的范疇,如果被害人不主動追究,那么司法機關在一般情況是不會依職權去追究的。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采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所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至于他人是否發現,在所不問。只是行為人是自認為不被他人發現或者沒有被他人發現。
盜竊又歸還的怎么處理
一、盜竊又歸還的怎么處理
1、盜竊又歸還的,可予以從輕處罰。如果對方已經報警的,可以和對方進行協商。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家人的錢會構成犯罪嗎
盜竊自己家里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確有必要,要從盜竊數額、盜竊次數、主觀惡性以及親屬的態度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其中,家庭成員或親屬的態度是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應當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對家庭成員及親屬間盜竊雖然達到了普通盜竊數額較大或巨大的規定標準,但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一般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確有必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是盜竊數額較大或巨大,同時又具有其他嚴重情節,引起家庭成員和親屬憤慨,要求追究刑事責任的。如多次盜竊家庭親屬財產,經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員和親屬不安的;盜竊無生活來源的親屬財產,造成其生活困難,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揮霍浪費,無法追回,給家庭成員和親屬造成重大損失的;盜竊主觀惡性深,多次在社會上盜竊,因種種原因限制而盜竊數額不大,而又轉為盜竊家庭親屬財產的;因盜竊造成家庭成員和親屬關系劣變和其他嚴重后果的等等。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