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執行申請人:×××,男,××××年×月××日生,漢族,住××省龍××號。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生,漢族,住上海市××區××路××弄×號;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生,漢族,住上海市××區××路××弄×號。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2010)×民一(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即倆被申請人歸還申請人借款人民幣×××,×××元。
2、被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利息自判決確定履行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
3、本案執行費用由倆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執行申請人訴倆被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0年6月24日由市××區人民法院做出(2010)×民一(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確認被申請人×××歸還申請人×××借款人民幣×××,×××元;被申請人××對×××歸還×××上述借款承擔連帶責任。
該民事判決現已生效,被申請人仍拒不履行判決,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日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并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民事案件經過法院審理并且判決之后,當事人都要履行判決書的內容,如果對方不肯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書怎么寫強制執行申請書范文申請人: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廣西融安縣XX鄉X村村X村屯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被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大廈XX樓。法定代表人:XXX,總經理。聯系電話:XXXXXXXX。申請內容:1、依法強制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人民幣XXXXXX元整。2、依法強制執行被申請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XXX年X月X日至判決生效之日XXX年X月X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3、依法強制被申請人給付遲延履行利息¥元(自XXX年X月X日起暫算至XXX年X月X日,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申請依據: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XX)X市民一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于2010年X月XX日經南寧市XXX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申請人不服提起上訴。現業經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并于2010年X月XX日作出(2010)南市民一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為終審判決,但被申請人拒絕執行該判決內容的給付義務。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貴院申請強制執行,懇請貴院依法強制執行。此致南寧市XXX區人民法院申請人(簽名及納印):年月日二、仲裁調解后強制執行期限根據《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當事人可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年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從2008年4月1日開始,根據2007年10月28日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申請執行的期限延長到了兩年。三、民事案件強制執行期限1、根據新的民事訴訟法,執行6個月未果的,你可以要求上級法院執行,你的情況,可以申請上級法院執行;2、關于媒體介入,你得案情明朗,對方有能力拒絕履行,而法院又屈服于權勢,這樣的情況,媒體都喜歡給曝光的,你可以試著聯系一下北京的媒體,收看北京和中央的法制欄目,給他們的熱線打電話,但你要是平淡無奇的反應案件無法執行,相信媒體也沒興趣,你得事先把案情想好,說點曲折離奇一些,把握更大;3、在法律操作上,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找外地的法院給你執行這個案件,具體操作手段可以是債權轉移,也可以是執行到期債權等方式,一般外地法院不會受當地權勢干擾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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