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5天怎么算時間
拘留5天時間算法如下:
拘留的時間從被拘留之日起開始計算,從拘留當日到第二天為第一天,以此類推。拘留期間要對被拘留人進行教育,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活動。應當保證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時的室外活動時間。
拘留的條件如下:
1、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2、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3、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4、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
拘留的流程如下:
1、公安機關在執行拘留時,應持有效的《拘留證》,并應向被拘留人出示;
2、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綜上所述,行政拘留時間解釋的計算是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合并執行不超過20日。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一條
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體活動。拘留所應當保證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時的拘室外活動時間。拘留所不得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
第三十二條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
拘留15天怎么算時間
從拘留當天開始計算,通常拘留的時間是十五天,拘留之后,應當立即再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其家屬,家屬可以為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人,無論是被害人還是犯罪嫌疑人都具有辯護權。并且貫穿于整個案件的處理階段。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拘留15天,即14號到28號,家屬是29號去接人。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合并執行不超過20日。
《拘留所條例》第三十二條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
擴展資料: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執行行政拘留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該條對于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采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準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若審理后被無罪釋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拘留的條件】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還可以劃分為先行拘留,先行拘留要求具有一定的條件,先行拘留要求犯罪嫌疑人在逃,或者由自傷自殘的情形,或者是存在身份不明的情況的,對于這樣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制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時間?
《公安部關于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了:“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民事主體實施的行為,如果已經觸犯了行政法律的規范,但是又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判處其承擔行政拘留的責任,在判處拘留之后,責任主體在拘留期限屆滿之后,依舊享有自由權,對于那些被判處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時間?一、行政拘留5日怎么算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在處罰前已經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據: 1、《公安部關于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了:“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二、行政拘留一般是多長時間?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行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該條對于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可以知道,入所當日不算時間,一般的行政拘留都是一日為計算單位的,拘留是由公安機關執行的,對于民事主體個人而言,在拘留期間依舊是享有權利的,在拘留期限屆滿之后,就會恢復自由權。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