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的構成要件
綁架罪構成要件是: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
綁架罪的認定標準:綁架罪與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界限。拐賣婦女、兒童罪與綁架罪均有綁架的行為,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區(qū)別之關鍵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賣婦女、兒童罪以出賣為目的,而綁架罪以勒索財物、以他人作人質等為目的;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以威脅方法實施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區(qū)別是: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客觀要件表現(xiàn)不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另外,如果行為人以并不存在的綁架行為欺騙威嚇某人不是當場交付財物的,既不應以敲詐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綁架定罪,而應以詐騙罪論處。如欺騙威嚇某人當場交出財物,而威嚇的內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為內容的,則應以搶劫罪論處,如威嚇的內容是以揭露隱私等,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綁架罪的構成要件主體要件為年滿16周歲的自然人具有主觀的故意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
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綁架的實質是使被害人處于行為人或第三者的實力支配下。
具體如下:
1、只要行為人具有這種意思,即使客觀上沒有通告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人,或者雖然通告他人但他人并沒有產生憂慮,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2、行為人具有這種目的,即使客觀上沒有對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勒索財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也成立綁架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wèi)國家安全,保衛(wèi)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因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他人實施綁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脅,迫使其家屬交付贖金;在綁架過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傷甚至慘遭殺害;還有的將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財物。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暴力”,是指行為人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捆綁、堵嘴、蒙眼、裝麻袋等人身強制或者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毆打等人身攻擊手段。“脅迫”,是指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以實施暴力相威脅。“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藥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處于昏迷狀態(tài)等。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按照罪刑法定原則和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為,但未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實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規(guī)定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行為,該未成年人對這種綁架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如果在綁架過程中實施了殺害或者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被綁架人的,則應按、追究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強行將他人劫持,以殺害、殺傷或者不歸還人質相要挾,勒令與人質有關的親友,在一定期限內交出一定財物,”以錢贖人。這里的“財物”應從廣義上理解,不局限于錢財,也包括其他財產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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