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標準是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的判斷標準為:1、結果犯是以法定結果的出現(xiàn)為既遂。2、危險犯是以行為人實施的危害行為造成法律規(guī)定的發(fā)生某種危害結果的危險狀態(tài)作為犯罪既遂標志的犯罪。3、行為犯是指以犯罪行為實施到一定的程度就成為既遂。
犯罪既遂有哪些類型
1、行為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guī)定的某種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fā)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舉動犯。也稱為即時犯,是指按照法律規(guī)定,行為人一著手犯罪實行行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構成要件,從而構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險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tài)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犯罪成立與犯罪既遂的區(qū)別
性質不一致:
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已經(jīng)齊備了刑法分則對某一具體犯罪所規(guī)定的全部構成要件。
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態(tài)。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種形態(tài),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預備,還可能是犯罪中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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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
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既遂的標準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標準是什么犯罪既遂的認定 在實踐中,犯罪既遂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 1、結果犯,指由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為,而且必須發(fā)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說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與犯罪的性質相一致的結果。 2、行為犯,指以危害行為的完成作為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只要行為人完成了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犯罪即成為既遂形態(tài)。這類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它以行為是否實施完成為標志。 但這些行為又不是一著手即告完成,這種行為要有一個實施過程,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視為行為的完成。在著手實施犯罪的情況下,如果達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為,就視為犯罪的完成,構成了犯罪的既遂。這類常見的犯罪有:強奸罪、奸淫幼女罪、脫逃罪、誣告陷害罪等。 3、危險犯,指行為人實施的危害行為造成法律規(guī)定的危險狀態(tài)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這類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為標準,而以法定的客觀危險狀態(tài)的具備為標志。例如,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都是以行為人的破壞行為造成足以使火車、汽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作為犯罪既遂的標準,而不以造成實際的損害為標志。 4、舉動犯,指按照法律規(guī)定,行為人一著手犯罪實行行為即構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國刑罰規(guī)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問題。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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