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罪從犯認定標準
法律主觀:
開設賭場罪的從犯認定標準: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盜竊案從犯的判刑標準
盜竊案從犯是幫助實施盜竊行為的罪犯,根據其具體行為情況,判決標準會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從犯幫助盜竊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判處拘役或管制,幫助盜竊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判處有期徒刑。
盜竊案從犯是指在盜竊行為中給予組織、資金、工具、交通等方面的幫助,但自身未直接實施盜竊行為的罪犯。針對從犯的行為情況,判決標準會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從犯幫助盜竊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按照刑法規定可以判處拘役或管制。而如果從犯幫助盜竊金額在1000元以上,就可以判處有期徒刑,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此外,如果從犯是盜竊案中的主犯或者骨干成員,且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判決可能會更加嚴厲。需要注意的是,從犯只有在實施罪行時給予幫助才能被定罪。如果是事后提供幫助或者誘騙等被動行為,就不會被視為從犯。
如果從犯自己并不知道是在幫助盜竊行為呢?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只有明知或應知自己所幫助的是盜竊行為,才能被認定為盜竊案從犯。如果從犯在幫助他人實施行為時并不知情,那么他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盜竊案從犯是在盜竊行為中給予幫助但未直接實施盜竊的罪犯。根據其行為情況,判決標準會有所不同,一般在幫助盜竊金額高低方面作出區分。從犯只有在實施罪行時給予幫助才能被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盜竊罪的從犯,是指在盜竊罪的實施中給予組織、資金、工具、交通等方面幫助的人。從犯的刑罰,在情節輕微的情況下可以判處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情節較重的,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從犯是什么意思
從犯是什么意思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為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為。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犯罪后的幫助行為,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國外學者也有稱從犯為幫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實施犯罪前后或行為中,幫助實施犯罪的人。
在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就有從犯,從犯是協從主犯實施犯罪行為的,其犯罪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著附屬地位、輔助作用。從犯在量刑上往往比主犯量刑要輕。從犯的認定有兩種情況:
(一)共同犯罪中從犯所起的作用,從犯起次要作用的,沒有積極參與犯罪,主觀上被脅迫,或者在犯罪中起著微乎其微的用處,往往認定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
(二)共同犯罪中從犯所起的作用,從犯起次要作用的,為犯罪創造便利條件,提供犯罪工具、犯罪對象的,在共同犯罪中起著其他作用,往往認定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
主犯、從犯都是在共同犯罪這個前提下實施犯罪活動的,主犯在犯罪活動中承擔著主要責任,起著重要作用,在量刑上要重。從犯在犯罪活動中承擔著次要責任,起著其他作用,在量刑上相對要輕。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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