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費的標準如下:
1000元以下部分: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4-5%。
5001元到10萬元:3-4%。
10萬元至20萬元:2-3%。
20萬元至50萬元:1-2%。
5萬元至100萬元:0.5-1%。
超過100001元的部分:0.25-0.5%。
仲裁費的種類如下:
1.申請仲裁費
仲裁機構在其仲裁規則中規定有仲裁申請費,這是每一個仲裁案件的當事人都必須繳納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根據爭議金額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比例,得出當事人應支付的仲裁費。一般爭議金額越大,收費比例越小。對于確認訴訟或沒有具體金額的案件,仲裁機構一般有替代的計算方法。在中國地方仲裁機構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國內糾紛仲裁中,申請仲裁的費用分為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兩部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國際或涉外案件,當事人繳納的仲裁申請費除按收費表預繳外,還應繳納每案人民幣10000元的立案費。這里所說的仲裁費也適用于本案的反訴方。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機構收取的上述費用實際上包括兩部分:仲裁機構的案件管理費和仲裁員的辦案報酬。由于仲裁費在中國由仲裁機構集中收取,仲裁機構將不再單獨向仲裁員收取報酬。仲裁員的報酬由仲裁機構從申請仲裁收取的費用中分成。
2.仲裁員的實際費用
第一筆費用包括仲裁員的報酬,但不包括仲裁員的實際費用。所謂實際費用,是指仲裁員辦理仲裁案件所要花費的交通費和差旅費。該費用僅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產生:
(1)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不住在仲裁機構所在地,即外國或外籍仲裁員。如仲裁員到仲裁機構開庭、合議庭等。,將產生實際費用。
(二)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在仲裁機構所在地,但仲裁案件必須在其他地方進行審理或調查的。只有發生上述兩種情況,仲裁機構才會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否則,仲裁費就沒有費用了。
3.輔助費用
因案件審理的需要,在某些情況下,會發生一些輔助辦案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這些費用包括:翻譯費、錄音費、通訊費、聽證室費等。
翻譯費是一項經常性的支出,尤其是在涉外案件中,當選擇外國仲裁員或聘請外國代理人時,翻譯工作必不可少。在實踐中,即使是兩個譯本也是三種語言的交叉翻譯。
在臨時仲裁中,記錄費、通訊費、法庭租賃費等輔助費用必不可少。但在機構仲裁中,這些費用通常由機構承擔。但如果案件對輔助事項有特殊要求且數額較大,仲裁機構也會要求當事人承擔這些額外的輔助費用。
4.調查取證費
在仲裁案件中,凡堅持舉證的,經當事人請求或仲裁庭認為有必要的,由仲裁庭調查收集。例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三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對其申請、答辯和反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提供證據。仲裁庭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調查事實,收集證據。”《規則》第三十九條還規定:“仲裁庭可以就案件的特定問題咨詢專家或者指定鑒定人進行鑒定。”仲裁庭開展上述工作,必然會產生調查取證費用,這些費用應由當事人支付。
實踐中,調查取證的常見費用包括:
(1)檢驗費。當案件涉及商品質量時,當事人爭議較大,仲裁庭可以委托獨立的質量檢驗機構對商品進行檢驗,由此產生檢驗費。
(2)鑒定費。仲裁中常見的鑒定有筆跡鑒定、價值鑒定(也稱價值鑒定)等。
(3)審計費用。仲裁涉及公司經營和財務賬目時,通常雙方都說不清,或者一方審核被另一方堅決拒絕。此時,仲裁庭有必要委托會計師或審計師對賬目進行審計。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合資企業糾紛案件中,委托會計師或審計師查帳是常見的做法。
(4)專家費。仲裁員是專家,但他們并不精通每個領域。當案件涉及到某些領域的一些專業性問題時,仲裁庭聘請專家就這一問題發表專門意見會有很大的幫助。被聘請的專家可以提出書面意見,也可以在法庭上向仲裁庭和當事人陳述自己的專家意見。
當事人向司法機關申請仲裁時,必須按照仲裁機構的有關程序和規定處理有關事項,特別是仲裁費的收取,必須按規定的標準交納。此外,當事人還應當了解其他類型的仲裁費用,根據法律規定的情形依法處理和認定。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收取仲裁費,沒有爭議的案件每案收費標準為300元。有爭議的案件按照爭議的金額進行收費,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爭議金額的3%收費;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爭議金額的2%收費;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爭議金額的1%收費。當遇到需要特殊處理的案件時,如需要異地調查、作各類鑒定等的案件,按實際開支收費。
《勞動合同鑒證和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
第二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三條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條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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