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傷程度的評定,是司法、醫學上常見的一項工作,主要針對因各種原因導致身體損傷不同程度的個體進行評定。
在中國法律中,特別是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人身損傷鑒定是非常重要的證據之一。
一、人身損傷程度傷殘鑒定評定標準
1、創傷性外表傷,包括切割創、挫傷、擦傷、壓傷等等幾大類,大部分成年人受到這些傷害往往是2-3級輕微傷。
2、對肌肉、骨骼、肌腱等深層次及內部的傷害,常見于骨折、脫位、肌腱破裂、關節錯位等,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見。
3、一些比較輕微的骨折可以被歸為2-3級輕傷,而那些嚴重的骨折、或者完全斷裂的肌腱可以被評定為3級及以上的中重度傷。
4、真皮組織的深層燒傷、凍傷等,這種損傷常常對人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根據具體情況,可以評定為3-5級不同等級的重度傷。
5、對內臟器官和其他生理功能的嚴重傷害,包括心、肺、腦等重要器官受損等,同時還有一些非常罕見和特殊的疾病或癥狀,如運動神經元疾病、間腦結構變性等。
二、人身損傷程度的鑒定程序
1、報告,當一個人在事故或其他事件中受到身體損傷后,通常會找到衛生部門或其他醫療機構尋求醫療援助。
2、相關機構需要聘請專業醫師通過對傷情的觀察和治療來確定受害者身體受到了多大損傷。如果事故或事件的性質可能涉及民事或刑事訴訟,傷害程度的鑒定評定就必不可少。
3、鑒定組織,傷殘評定通常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管理和實施。例如,在中國,傷殘評定工作由國家機關按規定組織專家小組進行,經過評估后由評估機構簽發鑒定證明。
4、同時,評定損傷程度的專家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和工作經驗,才能參與評定。
司法鑒定人 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1、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 2、司法鑒定主管部門、司法鑒定行業組織或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3、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法律客觀:《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書。司法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名稱、司法鑒定機構名稱、委托鑒定事項、是否屬于重新鑒定、鑒定用途、與鑒定有關的基本案情、鑒定材料的提供和退還、鑒定風險,以及雙方商定的鑒定時限、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雙方權利義務等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