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失賠償標準為: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對精神損害予以賠償,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理由:其一,精神損害賠償是與市場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程度相關的問題。只要實行市場經(jīng)濟的國家,就必須承認精神損害賠償。在當今社會,同其他損害賠償一樣,侵害人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害,僅僅因為它是精神上的無形損害,就將其棄之不管,不予賠償,是違背市場經(jīng)濟平等和公平原則的。其二,在社會生活中,金錢除了交換等價的商品和服務外,無疑還有其他功能,包括作為精神、感情利益基礎之功能。其三,確認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是加強民事權益司法保護的一個重要措施。其四,受害人可以使用所獲得的賠償金,進行一些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的活動,從中得到樂趣,達到消除或減輕精神痛苦的目的。其五,由加害人承擔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具有一定的懲罰性,無論是對加害人本人還是對其他社會成員都具有警戒和教育作用—侵權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
雖然精神損害賠償?shù)慕疱X賠償是必要的,正當?shù)模疱X賠償作為精神損害的民事責任方式具有局限性和輔助性。對于較輕微的精神損害或當事人不要求賠償?shù)木駬p害,不一定判決賠償。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將統(tǒng)一精神損害賠償標準:侵害他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可依照該地區(qū)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賠償20年。受害人不滿16歲的,每小一歲減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參照侵害生命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標準予以酌減,但不以受害人年齡作為參酌因素。侵害他人身體權的,參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權的賠償標準酌定賠償數(shù)額。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chǎn)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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