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搶奪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搶奪罪立案標準如下:
(1)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2)在一般情況下搶奪公私財物數額達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屬于搶奪數額較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搶奪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搶奪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搶奪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67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解釋第1條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解釋第1條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搶劫立案標準
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數額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都應當立案偵查。
搶奪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搶奪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對象是一般的財物,如金錢、物品等,不包括槍支、彈藥、公文、證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則不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搶奪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搶奪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搶奪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不管犯罪的動機如何,只要行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就具備了搶奪罪的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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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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