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況打架還手的一方,不屬于正當防衛,這是因為正當防衛的第一條件是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不法侵害行為包括有社會危害性的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如殺人、強奸、搶劫、放火等,對這些行為,如果不果斷采取防衛行動,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將會對社會、對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所以,兩人打架,不論何方被打致傷、致殘,還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當防衛。如果因還手而使打架事態惡化,不論是先動手的還是后動手的,雙方都要依法律負應有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一款中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打架斗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一方先動手,后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
例如甲毆打乙,乙可以報警,錄像取證,如果甲不停止對乙的毆打,乙以制止甲對乙的毆打而采取措施,才是防衛。這個措施不一定是毆打對方,可以是其他足以制止的行為。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擴展資料:
《刑法》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 商州區人大常委會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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