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商標侵權行為?
我們在市面上常見的商標侵權莫過于同一類商品的商標相似,令消費者誤以為此商品是彼商品的情況。但商標侵權不僅僅是這一種情況,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商標也是商標侵權行為。小編為你介紹怎么判斷商標侵權行為。
一、商標侵權行為的概念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國商標法采用的是注冊在先的原則,因而我國商標權保護是針對注冊商標而言的。
未注冊但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雖然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享有禁止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的抗辯權利,但不享有商標法提供的禁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
二、哪些是商標侵權行為?
根據我國商標法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具體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一)使用侵權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必須經商標所有人同意并簽訂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然后在商標局備案。如果未經許可而實施該行為,無論是出于故意還是過失,均構成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二)銷售侵權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即屬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銷售行為的構成,不再以銷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應知”的主觀過錯而論。
只要行為人具有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的行為,就以侵犯商標權的行為而論。但構成侵犯行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只有在主觀上具有明知或應知的過錯的,才負賠償責任。
(三)商標標識侵權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又稱為商標標識侵權。
1、未經商標權人授權和委托而制造、銷售其商標標識;
2、雖然商標權人的授權或委托,但超出授權或委托的范圍,制造、銷售其注冊商標標識等行為。
(四)反向假冒行為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即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行為人將該注冊商標撕掉或去除,換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標,再將更換了商標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場,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銷售的行為。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標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
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如何認定商標侵權
認定商標侵權的情況:
1、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6、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轉個人名下的辦理流程:
1、需要到商標局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同時準備好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可在大廳知己辦理)、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的相關材料;
2、受理:商標局對于雙方的轉讓材料進行參考,自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到發出轉讓受理通知書的時間為1到2個月;
3、審查:自收到轉讓受理通知書起4到6個月時間,國家商標局對提出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核;
4、公告:審核通過后刊登核準公告并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向社會告知相關的商標已轉讓,不與舊有的商標權人相混淆;
5、核發轉讓證明:核發證明即表示商標已成功轉讓,轉讓方喪失了商標權,不可再使用該商標。
綜上所述,認定商標侵權的情況,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法律規定哪些行為屬于商標侵權行為
正文:商標的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不法活動。第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的行為;第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注冊商標標示的;第四.經銷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第六.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商標類別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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