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放人概率
拘留37天放人概率有多大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刑事拘留37天如果不符合逮捕的條件,放人的概率為100%,如果符合逮捕的條件,則放人的概率為0%。拘留三十七天后,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批準逮捕的,有公安機關進行逮捕羈押;不批準逮捕的,予以釋放;需要繼續偵查的,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情形的,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有案底嗎
刑事拘留也不是一定會留下案底,因為如果被拘留人并沒有被定罪判刑的話,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如果被定罪判刑,就會留下案底,且不會消除。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我國法律中對刑事拘留的期限有明確的規定,在拘留的期限內,公安機關必須完成立案偵查,并將有關犯罪事實提交到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如果檢察機關認為符合批捕的條件,則可以進行逮捕,那就不會釋放當事人了,所以退回兩次的,則需要釋放當事人。
刑事拘留37天后就放人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會放人。如果經過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認為應當對被拘留的行為人執行逮捕的話,行為人就會被予以逮捕。但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37天放人概率有多大
刑事拘留已經37天了,那么放人概率會比較小的。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刑事拘留已經37天的話,就代表犯的是一個比較大的案子,那么可能這個刑事拘留這幾天是為了等待法庭的判決。所以基本上是不會有放人的可能性的,基本上要等宣判完之后,看判了多少年才能夠知道自己什么時候能被釋放。因為一般拘留,拘留一兩個月,都是非常少見。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
刑事拘留37天后能釋放出來嘛?
不一定會被釋放,也有可能被“37天”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刑事拘留37天后當天釋放嗎進行了解釋,計算出來的,即“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察機關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的三十七天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但對于不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經批準是可以延長的。因此,不是37天就一定會釋放,主要是是否需要繼續偵查,與你是否承認犯罪無關。建議請律師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如果不被批準,那么,也會被告知其具體情況的。知道了具體情況后,再確定下一步要做什么。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法律客觀:
刑事拘留無罪釋放一定要滿37天嗎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如果經偵查確實沒有犯罪事實的,應該及時進行釋放,不一定要滿三十七天。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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