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是我國“三有”保護動物,被列為我國二級保護動物名錄,殺死一只麻雀屬于違法行為。既然捕捉麻雀違法,殺死一只麻雀是否夠判刑?能判幾年呢?
在上個世紀,麻雀被作作為我國“四害”之一,其它三項為蒼蠅、蚊子、老鼠,這確實是三個有害的動物。
因此,在上個世紀50年代,捕捉麻雀成為了一時的運動。記得有一年捕捉了麻雀總量高達100多萬只,這使得我國麻雀幾乎瀕臨滅絕。
麻雀不僅以糧食作為食物,而且以昆蟲、害蟲作為主要的食物。如果在昆蟲或者害蟲充足的情況下,麻雀是不會吃糧食的,所以麻雀總體上來說是一種益鳥。
所以在我國麻雀被捕捉殆盡的時候,出現了病蟲害非常多,尤其是害蟲糟蹋的糧食非常的多。這時專家站出來,必須保護麻雀,才能夠良田里的消滅害蟲。
由于我國的麻雀自然繁殖非常的慢,于是我國從前蘇聯西伯利亞引進大量的麻雀。所以現在我國的麻雀本地品種比較少,絕大部分是西伯利亞的麻雀。
麻雀生命力還是非常強的,繁殖力也是非常強的,但是我國這些年由于對麻雀保護不力,造成了麻雀的數量驟減。近幾年, 麻雀數量減少的原因有幾點?
1、 美食 專家所說的麻雀營養價值豐富。 于是引起了城市消費者的熱愛,特別是麻雀的蛋白質比較多,脂肪含量比較低,對于城市消費者 健康 是非常有利的,才造成了麻雀成為了消費者餐桌上的一道 美食 。
2、農業耕種使得農藥、化肥用量過高,造成了麻雀大量減少 。麻雀主要生活在農村的村莊周圍,一般把巢住在農村的家里面。由于大量使用農藥良田里的害蟲中毒,被麻雀食用以后,麻雀就會被毒死了。
3、一些人大量捕捉麻雀,造成了麻雀數量減少。 記得那個時候我們村里有一個捕捉麻雀的高手,他捕捉麻雀不是用網捕捉,而是用的藥。
對于鳥類每年到冬天都缺少食物,麻雀屬于一種留鳥,每年冬天也不向南方遷徙,而是留在農村。尤其在冬天,麻雀是缺少食物的。
我們村里的那個人也不知道在哪里買的藥,這種藥只藥麻雀和其它的鳥類,對于別的動物沒有傷害性。
每年在下了雪以后,麻雀就失去了食物,于是那個人就把藥撒在清了雪的地面上,麻雀食用以后就死在原地。有時一次能夠藥死好幾百只麻雀,甚至把周圍的麻雀都藥干凈了。
這個人不僅僅藥麻雀,而且還要一些喜鵲、野雞之類的飛禽。這些鳥類個頭比較大一些,經常死在其它的地方。所以農民經常在田野里看到死的喜鵲、野雞等,但是他們不敢食用。
近些年,麻雀被列為了三有保護動物,而且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也就是捕捉麻雀已經是一種違法的行為。究竟捕捉麻雀能夠判幾年刑呢?
先來看一個最近的案例:
2021年4月7日,被告人陳某福從福州倉山來到連江縣丹陽鎮山邊村里灣附近,用網放在稻田里捕捉野生鳥類,被護林員抓獲。
根據統計,陳某福共抓獲鳥類195只,其中存活180只,死亡15只。經鑒定,野生鳥類為白腰文鳥,屬于福建省一般保護野生動物,存活的180只已被放生。
經法院審判,陳某福違反狩獵法規,破壞鳥類資源,破壞自然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利益和 社會 公共利益,應當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上,附帶賠償生態資源損失。
陳某福犯非法狩獵罪, 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1000元,賠償野生鳥類直接經濟損失60元,并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2000元,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再來看一個最出名的鳥類判決案例:
最出名的應該是河南大學生掏鳥窩案。這個案件發生在2015年,一個大學生在暑假期沒有事情的情況下,上樹掏了鳥窩,并且把幼鳥賣給了他人從中獲利。 結果被判刑10年06個月,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法捕捉鳥類的案件。
其實這個案件的重點不是12只鳥的問題,而是其 社會 影響力非常惡劣。 主要這個大學生閆某在網絡上,公開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而且還在朋友圈里拍照發照片公開出售,建立了網絡群,這是嚴重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特別這個閆某竟然對購買的人員叫囂的說,如果不是國家的二級保護動物,還值不了這么多的錢,出了事一切都由他擔著,最終他為自己的行動和狂妄付出了代價。
主要是這種因 社會 負影響力太大了,所以是以被列為一種嚴重的破壞鳥類資源的案件處理,最終獲刑10年6個月,成為了我國鳥類保護重要的一個典型案例。
那么殺一只麻雀,究竟判幾年刑呢?
麻雀盡管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鳥類動物,但是麻雀并非是瀕臨滅絕的動物,對于捕捉一只麻雀不會被判刑的。
盡管捕捉一只麻雀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可只是觸犯了行政處罰,不像我國的國寶大熊貓一樣,一只就構成了犯罪。
根據司法的解釋,如果捕捉麻雀在不超過20只,屬于一種行政違法行為。只是對捕捉的人處以行政處罰,并附帶著經濟處罰。
如果捕捉麻雀超過20只,就屬于一種刑事違法行為,將會受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附帶經濟處罰。
如果捕捉麻雀超過50只,就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將會受到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附帶經濟處罰。
如果捕捉麻雀超過100只,這就屬于一種特大的違法行為。將會受到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附帶經濟處罰。
對于經濟處罰也是有一定標準的,一般是獵物價值的2~10倍進行處罰。對于捕獵的工具全部進行沒收,并且也會給予5~10倍的經濟處罰作為資源補償。
結束語:現在我國幾乎所有的鳥類都是保護動物,盡管有一些動物繁殖力非常的快,比如說麻雀近兩年在農村比較多,對于一些地上糧食作物造成了一些危害,但是不能夠知法犯法,一定要進行的保護,對于糧食可以采取有效的干涉鳥類破壞。
其實我國對于一些禁獵區,是有一定的規定的。如果持有捕獵證在非禁獵時間內,可以捕捉一些有害的保護動物的,比如說野豬。
保護鳥類,人人有責,從你我做起,這是保護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前些年一個大學生放暑假回到了老家,在村邊樹上陶鳥窩被法院判了10年。引發了一段時間的議論。
麻雀屬于野生鳥類。是國家保護禽類。
殺死一只麻雀不夠成犯罪。捕捉,殺死20只以上麻雀。才夠成犯罪。
但也分情況而定。故意捕捉,殺死食用麻雀屬于犯罪。(吃麻雀上火,噍水)。
農村給植物驅蟲打農藥。殺死任何鳥類,多少只都不負責法律責任(因為任何法律都沒有規定農村種植農作物不準打農藥)。
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 ,麻雀在30年前被列入四害,以前小時候也抓過麻雀,屋檐下就能掏出麻雀仔,現在稀少了,殺死一只麻雀 不會判刑幾年,最多罰款教育吧,畢竟麻雀不是稀有物種。
殺死一只麻雀不構成犯罪。
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 社會 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殺害野生動物,可能觸犯刑法的兩個罪名:非法狩獵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由刑法十一對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修正)
兩個罪都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這些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特指進入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載明的野生動物。侵犯的是國家野生動物保護行政部門對野生動物保護秩序。
根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但對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而言,只要實施了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載明的野生動物,哪怕只有一只,也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就應當啟動立案偵查程序,查明事實、追究刑事責任。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數量和分級是犯罪情節輕重的問題。殺害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罪責大于殺害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罪責;殺害多只野生動物罪責大于殺害一只野生動物罪責。
殺死一只麻雀,因為麻雀不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載明的野生動物,不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麻雀屬于國家《 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 社會 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根據2018年森林法對《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變更)中一般保護的野生動物。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珍禽珍獸或者其他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六條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狩獵“情節嚴重”:(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只以上的;(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非法狩獵行為和情節只要達到20只(含本數)三有野生動物和犯罪手段、嚴重情節就構成犯罪。這里殺害一只麻雀還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條件,不構成犯罪。
但是,依據《解釋》,在違法行為中,如是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方法、工具違法狩獵,即構成非法狩獵。其中,一般的條件組合是2*2的方式,即4種情節構成犯罪。但實踐中,如不在禁獵區和禁獵期內,使用了危險的、禁用的工具如爆炸、槍擊、毒藥,采用鳥鳴器誘鳥、夜間照明和殲滅性圍攻等方式,即禁用工具和方式的組合,也構成犯罪。共計5種方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采用了禁用的工具、方式在禁獵區、禁獵期獵捕殺害野生動物,觸及《解釋》第六條第二項3個以上條件,哪怕 無獵獲物,也構成犯罪 ,且有具體的判例(詳見裁判文書網相關判決書、裁定書)
對于一般人來說,應當非常明確地知道:《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8條規定的違法犯罪:“禁止使用軍用武器、汽槍、毒藥、炸藥、地槍、排銃、非人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獵裝置……”禁用工具還包括地弓、大鐵夾、大桃桿子,等等。所謂禁用的方法,是指以破壞、妨害野生動物正常繁殖和生長的方法,如投毒、爆炸、火攻、煙熏、掏窩、揀蛋、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攻等等。
沒聽說殺死一只麻雀會被判刑。如果真會被判刑,估計麻雀的前世是法官。
當然麻雀既然己定為野生保護動物,你就沒有必要殺死它。
不要小看麻雀,捕捉一只有可能構成犯罪,至于判刑與否還是要看案情。
麻雀,是我國的三有保護動物,所謂三有保護動物,是指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麻雀雖不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任何捕殺、出售、食用麻雀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麻雀是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話,那么無論在什么情形下獵捕麻雀,一只即可構成非法獵捕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對于三有野生動物也不是可以獵捕的,我國刑法規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麻雀,即構成非法狩獵罪,50只以上屬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屬于特大刑事案件。
同時,如果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獵工具和方法獵捕麻雀,不論幾只,即可構成非法狩獵罪。
我國基本上都是處于禁獵期內,大部分國土都是禁獵期。而禁獵工具和方法有很多,比如獵套、獵夾、煙熏、火攻等等。
例如農村常見的,用粘網捕捉鳥類,粘網就是禁獵工具,使用了粘網就構成犯罪,無論有沒有獵獲物,但實踐中對于沒有獵獲物的情況一般不會認定構成犯罪。
同理,對于其他的非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也都適用上述規定。
2020年初,全國人大發布了關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陋習的決定。對于涉及這類的野生動物犯罪,森林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千萬不要觸碰紅線!
個人認為 保護鳥類應按實際情況決定:麻雀 其實已給農業生產帶來損失,因鳥多蟲少便大量的糟蹋糧食 ,啄食水果已致使糧農果農感到無奈,成本人工倍增……
想當年我曾經響應毛主席的號召參加除四害運動! 打死了許多蒼蠅 老鼠 和麻雀!還得到了表揚和獎勵!
用不了五年 家巧兒 就得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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