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屬于意外或無主的東西砸壞,投保了車損險,車損險可以賠償,如果屬于他人過失導致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由侵權人賠償。
一般情況下,先找致害方,也就是高空墜物的所有方或者管理方。找不到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會全額賠付——需要簽署權益轉讓書,也就是把向致害方追償的權利轉移給保險公司了。
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又稱第三者責任險,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檢。
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擴展資料:
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包括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自有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財產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對于有些規模較大的投保單位,“自有的財產"可以掌握在其所屬各自獨立核算單位的財產范圍內。例如,某運輸公司下屬甲、乙兩個車隊各自獨立核算,由運輸公司統一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后,甲隊車輛撞壞甲隊的財產,保險人不予負責,甲隊車輛撞壞乙隊的財產,保險人可予以負責。
第三者責任險在財產損失賠償上掌握的原則是:保險人付給受害方的賠款最終不能落到被保險人手中,但碰撞標的均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可酌情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第三者商業責任險
當你經過一座高層的居民樓被高空拋物砸傷,找不到肇事者的話,你可以通過 訴訟 要求全部住戶賠償。 因為根據《 侵權責任法 》相關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通常來說,當你遇到高空拋物砸傷人可按以下方式來處理: (1)在發生高空墜物后,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確定墜物造成的危害情況。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急救電話;如造成財物損壞,要保護現場、拍照取證并通知相關人員。 (2)盡快確定墜落物來源。 (3)確定墜落物來源后,及時協調受損/受害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處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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