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致人死亡最高可以賠償多少錢 死亡賠償金 ,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 交通事故死亡 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受害人的死亡給其家庭以及其親人帶來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是對他人利益的一種嚴重侵害,是道路 交通事故 的嚴重后果,應當給予賠償。死亡補償費不是對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賠償,生命無價,也無法予以賠償。立法上設立死亡補償費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屬的生活,撫慰死者家屬所遭受的精神創傷,彌補死者家屬所受到的相應的財產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匕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根據受害人年齡的不同而賠償年限有異,但都是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為標準進行計算的。受訴法院所在地與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按照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下面以不滿六十周歲的受害人為例進行說明。 其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例如:周某為某市職工,34歲,某日,周某開摩托車帶妻子和孩子回娘家,行至某地段時,遇到一輛拉條木的拖拉機緩慢駛來,拖拉機所拉的條木由于數量太多,裝的也不牢靠,恰好在周某經過時散落下來,有一根條木插入周某摩托車的前輪車輻中,周某摩托車由于車速較快而迅速變線,直接撞到拖拉機尾部,周某頭部受損,當場死亡。周某所在的地區為我國東部沿海某發達地級市,周某為城鎮居民,按照其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其當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為12021元/年,這樣,周某家人可獲得死亡補償費12021元/年×20年=202100元。對于六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補償費時,其乘數較十年要短,但不會短于五年,具體為,六十周歲以上不滿七十五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8項死亡補償費:按照當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二、車禍后如何索賠 首先,交警部門出具 交通事故認定書 之后,如果不構成 交通肇事罪 的話,可先由辦案警官主持調解,調解順利的話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后,案件終結。 交通事故賠償雙方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可委托 北京 交通事故律師 提起 訴訟 ,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序: 1、原告委托的 律師 介入,收集相關賠償 證據 ,制作證據目錄,起草 起訴狀 ,然后到有 管轄權 的法院提起訴訟,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 立案 。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 答辯狀 。 3、法院確定 舉證責任 期限和開庭時間,當事人雙方在制定的期間內提交證據。開庭前法院會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后,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然后,進入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 證人 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 開庭審理 階段結束。 4、法院一般不會當庭宣判。在開庭后的一段時間內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 判決書 ,判決書生效。 5、被告履行賠償義務,否則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屆滿后直接向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 證據 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工傷死亡,對其近親屬的賠償標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則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法律客觀: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死亡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山東、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規定,除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生產安全事故死亡賠償金。1、喪葬補助金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即工傷死亡賠償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可以參考各省、市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表。3、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4、生產安全事故死亡賠償金:2011年1月1日生效實施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即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但現今只有山東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安全生產條例中列明了此賠償項目。索賠途徑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出臺后,一旦無法協商解決,是直接到法院起訴,還是首先申請勞動仲裁,尚無定論。因為對于死亡賠償金的主張是否屬于勞動爭議,還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但從各省執行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來看,多數還是作為勞動爭議來處理。上述為工傷賠償法律網張士謙律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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