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依法支付下列賠償:職工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以及其他費用。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將職工受到人身傷害的七種情形列為工傷,范圍是非常廣泛的,使得各行各業的用人單位在職工從出門上班到下班回家都有可能承擔工傷的風險,那么當職工發生工傷以后單位應當怎么辦呢?工傷保險是國家為了規避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更好的保障職工權益而設定的一項強制性保險。當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將會代替單位承擔大部分費用,所以單位規避職工工傷風險最好辦法就按照規定及時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否則一旦發生工傷單位將承擔所有費用。那么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以后單位需要做些什么呢?(一)《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所以工傷事故發生以后,企業首先要做的是將事故上報。(二)單位需要給職工安排工傷鑒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是如果職工是以下原因受到傷害的不被認定為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三)當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依據《行政訴訟法》用人單位有權就鑒定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四)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1、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5、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員工上班期間受傷怎么賠償其實就是工傷的賠付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處理:1.申請工傷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具體等級才能確定賠償標準。3.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余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申請工傷認定,等病情穩定后,申請傷殘鑒定,根據結果,參考《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員工上班期間受傷怎么賠償?賠償標準為: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企業在錄用勞動者是為員工購買五險,其中就包含工傷保險。員工上班期間受傷符合工傷賠付的要求。不管這個傷害是否跟員工自身有關系,在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原則下,都要征服及企業承擔此種風險和責任。根據工傷認定的等級,按等級進行賠償。員工上班期間受傷怎么賠償,如果賠償不能到位如何處理等問題可咨詢相關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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