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體近日報道了一些外賣商家收取打包費的亂象:“一份13.14元的奶茶,打包費竟要4元,而送來的這杯奶茶外面就只有一個塑料袋”“18元的麻辣燙外賣,包裝費要6元”……此類現象引發了網友廣泛關注。
隨著外賣行業的迅速發展,網絡訂餐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不少外賣商家卻趁此機會,在打包費上動起歪心思。據媒體報道,目前一些外賣平臺上的商家存在“包裝刺客”現象,有時即使購買無需打包的產品,也會被默認收取打包費,甚至存在反復收費的情況,讓消費者直呼“吃相太難看”。
事實上,外賣商家就外賣收取適當的包裝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這主要是因為外賣不同于堂食,需要使用一定的容器來打包食品和飲品,且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外賣商家需要使用環保型包裝材料進行打包,而這些投入都是需要成本的,于是外賣平臺便設置了打包費這一收費項目。不過,對于外賣包裝費應該收多少,平臺并沒有統一的標準?,F實中多數商家收取的費用從1元到幾元不等,由于打包費是“隱藏”的必選項,稍有不慎,就可能會被“刺”到。
還要看到,一些外賣商家對于有紅包優惠的顧客收取打包費多,沒有紅包優惠的顧客收取打包費少,其實說白了就是商家用打包費來彌補打折后的利潤損失。此外,打包費的定價遠高于成本。有業內人士稱,商家的包裝成本都能控制在0.5元左右。保溫袋價格約0.6元/個,塑料袋約0.08元/個,如果大量采購或有固定的供應商,價格會更低。這也說明,一些商家已把打包費異化為一種“賺錢套路”,認為多收一份打包費就多賺一筆錢。
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還在于一些商家把包裝費當成了利潤而非成本。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商家不敢在菜品上加價,于是就在包裝費等細枝末節處“做文章”,最大程度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對商品或服務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一些商家亂收打包費,相當于捆綁消費、強制消費,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的侵犯。
面對外賣“包裝刺客”現象,必須要有所治理。相關部門應指導外賣平臺盡快制定統一規范的外賣包裝及打包費收取標準,并對過度包裝、強制收費等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處罰。平臺要對過度包裝、強制收取打包費的商家進行嚴格約束。廣大外賣商家也要依法誠信經營,少耍小聰明,公平合理收取外賣包裝費,既要讓消費者知情,還要給予消費者一定的選擇權。消費者發現“包裝刺客”后,有權拒絕交易,也可以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強制消費并非留客之道
長遠來看,強制消費并非留客之道,也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雖然對外賣商家而言,盈利是一個必要的目標,但對于消費者來說,支付了虛高的包裝費,導致自己權益被侵犯,只會讓他們對商家心生不滿,甚至“用腳投票”。外賣商家要想留住客源,必須誠信經營,只有提供高質量的食品和服務,確保包裝費等費用的合理性,才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當然,作為占據強勢地位的平臺,也應該通過合理的規則設置來降低商家的經營壓力,構建一個公正公平的消費環境。
遇到飯店偷換食材,首先是保留證據,然后撥打工商局12315維權電話。
飯店偷換食材的事情可謂是司空見慣,屢見不鮮,前不久上海的劉先生算得是上演了一出教科書式的維權案例。
話說劉先生去到某飯館吃飯,點了一條魚,這個魚是點殺的,飯店老板先是讓劉先生親自去魚池挑選魚,然后當著他的面給魚上秤,上秤之后,活魚按照25元每斤的價格算錢,當時劉先生挑選了一條白鰱,共計四斤,100元,飯店老板把魚拿進去宰殺,然后做好之后端出來,劉先生覺得不對勁,明顯感覺魚少了,一個四斤的白鰱,宰殺過后最少也有三斤,不可能就湯缽里這么一點點,他將魚骨頭全部拼在一起,結果魚果然少了中間一截,被飯店給偷工減料了。
劉先生后來撥打了12315維權電話,飯店因為偷工減料的事情受到了處罰,同時也賠償了劉先生的損失。
當然了像劉先生這樣的人很少,就拿去年春節的時候我在離家不遠的一個飯館吃飯,他們主要經營的就是活魚點殺,當時我點殺了一個三斤重的白鰱,可是等到端上桌子,我就感覺不對勁了,首先魚頭只有半個,明顯的感覺魚肉少了,但是我覺得如果打工商局的維權電話,勢必和老板撕破臉,我也不愿意去得罪人,再加上總共也才一百多塊錢,就沒有投訴。
很多人在飯店吃飯,遭遇了店家偷換食材的情況,往往都是選擇沉默,大不了就是下次不來這里吃飯了,往往不愿意去得罪人,這也讓無良商家越發放肆,越來越肆無忌憚,這種情況尤其在車站和旅游景區最為常見,反正車站和旅游景區開飯館的老板,他們想的是,自己這里客流量大,騙一次是一次,有沒有回頭客無所謂,就是這種思想,導致很多旅游景區和車站附近的飯館名聲很臭,雖然每天都是人來人往,生意卻是冷冷清清,殊不知現在信息時代,你只要騙了一個顧客,人家在網上給你一宣傳,你這生意就別想再好了。
做生意就得憑良心,每一個進店的顧客都是衣食父母,都要用最好的食材,最好的服務去接待,這樣才能樹立起好口碑,有了好口碑,才能有更多的回頭客,生意才會更好,才能賺更多的錢,這才是正道,靠坑蒙騙的方式做生意,雖然一時間獲得了點小利,殊不知砸了自己的招牌,如同撿了芝麻,卻丟了西瓜。
遇到飯店偷換食材維權操作指南
一、收集證據
在飯店吃飯,遇到店家以次充好、偷換食材、偷工減料、食材霉變、有異物等情況,首先是收集證據,用手機拍照或者錄像,然后為下一步維權做準備。
二、舉報投訴
證據收集完成后,可撥打12315消費者維權電話,等待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到達,然后將自己收集的證據提交,并說明情況,要求店家賠償損失。
三、注意事項
一、控制情緒
在發現問題的時候,收集證據之前,不要告知店家,免得對方提前銷毀證據。這個時候一定要控制情緒不要發怒。
二、避免和店家發生直接沖突
在維權的過程中,不要和店家發生沖突,避免爭吵或者引發斗毆等情況,發現食材問題,收集證據后,可直接撥打維權電話,先不要告知店家,以免和店家發生沖突。
三、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維權的過程中,特別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在諸多飯店維權的案例中,不少當事人遭到飯店方面的毆打,主要原因就是在維權的時候,沒注意到自己人身安全的問題。
遇到飯店偷工減料或者偷換食材等情況,可撥打12315維權電話進行維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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