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被判刑多少年??
其一:郭美美賣淫罪,每次性交易價碼數十萬。
“郭美美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及主動搭訕等多種方式,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每次的價碼達數十萬元。”辦案民警介紹。 據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對方5萬元人民幣定金后,郭美美按約定從北京飛往廣東,在某酒店與揭陽一男子見面,又收了30萬元港幣后,與其發生了性關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該男子又匯給她11萬元人民幣。 “她經常告訴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們到了當地后,接機的都是陌生男子。當晚,她會與這些男子開房,第二天我為她收拾行李,都會有成捆的現金。”呂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亂,經常帶不同男人回家過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國男子就專找有錢的。”
刑法: 對具有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人員多次賣淫嫖娼、18周歲以上人員賣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收容教育; 郭美美以非法性交易,數額巨大另處。
其二:聚眾賭博,開設賭場。
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賭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大量證據面前,郭美美供認了在世界杯足球賽期間參加賭球以及組織賭博的違法犯罪事實,并供認了長期參與賭博活動、為牟取暴利開設賭局的犯罪事實。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門賭場認識了一名外籍職業德州撲克賭徒康某某,很快發展為情人關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與康某某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由其生活助理呂某某出面,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設賭。隨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購置了賭桌、籌碼、POS機。第一次組牌局時,他的外籍男朋友跟一個中國合伙人開了一場,郭美美只賺了7萬多元。她覺得少,說‘還是得女人當家,下次我自己組牌局’。”呂某某說。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請專業發牌手,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并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點作為“水錢”。
刑法: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罪的犯罪構成和立案標準 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上述法律條文內含了兩個罪名:聚眾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
其三:非法拘禁他人罪。
北京賭徒朱某就是郭美美的“朋友”之一。盡管此前僅有一面之緣,郭美美卻如同老熟人一樣,熱情地邀請朱某參加她組織的牌局。
“她從晚上8點多一直到夜里1點多,不停地打電話邀請我‘以牌會友’,說兩人再見見面,還說那邊有許多朋友,都是有實力、有名望的人。”朱某供述。在郭美美的力邀下,朱某在深夜1點多找到了這個賭局。雖然朱某一再說沒帶錢、也沒帶卡,但郭美美還是堅持為他提供了籌碼,僅兩個多小時,朱某輸掉了40萬元。 “我說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來。我說改天給她錢,她說不行,現在就要給。她那個外國男友把我的包奪過去,往地上一扔,包里的東西都倒出來了,氣勢洶洶的。郭美美也是惡狠狠的,拿起電話就打,感覺是要從外面叫人。”朱某至今心有余悸。當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寫下了一張40萬元的欠條,跟郭美美助理一起回單位取錢后,朱某方才脫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呂某某找朱某追債,揚言不還錢就封朱某的單位。截至被拘留前,朱某某已先后還郭美美賭資31萬元。郭美美對朱某非法控制一夜。
刑法: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閉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權利的行為。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其四:誹謗、虛假宣布等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等罪,造成重大損失。
郭美美如何牽涉到紅會的?“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購了一個叫中紅博愛的公司,我投資500萬元參了10%股份。”王某供述,該公司正與隸屬于中國商業系統的中國商業紅十字會商洽開發“中國博愛小站”項目,即購買車輛免費為社區老人提供醫療服務,車輛噴涂“紅十字”標識,以項目為名招攬廣告贏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裝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邊聽到了就說要應聘。后來,她說要做CEO,當時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說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憶。郭美美說:“說完之后幾天,我在家玩微博的時候,突然想起他說的這句話,出于一種虛榮心就發了微博。挺無知的,我并不知道紅十字會是一個這么龐大的慈善機構……” 為增加炫耀資本,郭美美根據自己的想象,把個人微博認證從“演員歌手”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發布豪車、奢侈品等炫耀奢華生活方式的照片,將與她本人、中紅博愛均無關系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這起重大的網絡事件也導致“中國博愛小站”項目流產,王某與郭美美斷絕了交往。然而,郭美美本人卻一夜成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為掩蓋被包養事實,她稱王某是其“干爹”。 “我媽錄完節目還說,你怎么蹦出來一個干爹?”郭美美說,“當時才19歲,有點害羞,不想承認男朋友比自己大那么多,所以才說是干爹,沒想到就越扯越扯不清楚了。” “我從來沒見過虛榮心這么強的人,為了名不計后果,為了錢不擇手段。紅十字會名譽因她受到極大的損害,我因為她身敗名裂。”如今談到此事,王某后悔不迭:“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夢!” 對于“紅會事件”,郭美美也反復表達了悔恨之意。
賣減肥藥判刑案例
賣減肥藥判刑案例賣減肥藥如果不是正規廠家生產或者屬于假冒偽劣藥品,會被判刑。還因為賣減肥藥被判刑的人有很多,其中最出名的應該就是郭美美了,因為郭美美這已經是二次入獄了,所以這件事情帶來的影響也是很大的。
一,郭美美賣減肥藥被判入獄。
2020年底,群眾向浦東公安局舉報,有人通過朋友圈售賣“有毒減肥藥”,這些賣家在網上發布各種宣傳廣告,吸引想減肥的女性前來購買。很多消費者都被廣告中的功能所吸引,才選擇購買所謂的特效減肥保健品。而這個人就是郭美美。實際上,不少消費者在服用郭美美等人售賣的減肥藥后,紛紛出現了惡心、頭暈、嘔吐等多種不良反應。盡管有人向他們反映過該問題,但對方依舊繼續銷售,還勸說消費者繼續使用,稱有反應是因為有效果,后來郭美美也被判刑兩年,并處以罰金20萬元,不知道她這次會不會真心悔改。
二,不要依靠藥物減肥。
現在是一個以美為榮的時代,很多女生都有容貌焦慮癥,覺得自己不夠漂亮,身材不夠好,所以想要依靠藥物來達到減肥的目的,這就很容易被網上那些不法分子利用,花了大價錢不說,還損害身體健康,因為這些減肥藥物大多都是違禁品,還有人反映吃了一次,半年都沒有來生理期,所以我們應該科學減肥,依靠藥物減肥終歸是不健康不長久的。
三,郭美美是咎由自取。
郭美美會再次入獄,其實一點都不驚訝。像她這種人,習慣了來錢太快。縱觀郭美美的每次犯罪,都和“掙快錢”有很大的關系。本以為她會就此吸取教訓,低調做人,走入正途。只是從未體驗過辛苦掙錢的郭美美,一開始嘗到了掙快錢的滋味,就很難再腳踏實地做人了。
網絡紅人郭美美要判幾年牢?
其一:郭美美賣淫罪,每次性交易價碼數十萬。
“郭美美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及主動搭訕等多種方式,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每次的價碼達數十萬元。”辦案民警介紹。 據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對方5萬元人民幣定金后,郭美美按約定從北京飛往廣東,在某酒店與揭陽一男子見面,又收了30萬元港幣后,與其發生了性關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該男子又匯給她11萬元人民幣。 “她經常告訴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們到了當地后,接機的都是陌生男子。當晚,她會與這些男子開房,第二天我為她收拾行李,都會有成捆的現金。”呂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亂,經常帶不同男人回家過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國男子就專找有錢的。”
刑法: 對具有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人員多次賣淫嫖娼、18周歲以上人員賣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收容教育; 郭美美以非法性交易,數額巨大另處。
其二:聚眾賭博,開設賭場。
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賭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大量證據面前,郭美美供認了在世界杯足球賽期間參加賭球以及組織賭博的違法犯罪事實,并供認了長期參與賭博活動、為牟取暴利開設賭局的犯罪事實。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門賭場認識了一名外籍職業德州撲克賭徒康某某,很快發展為情人關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與康某某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由其生活助理呂某某出面,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設賭。隨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購置了賭桌、籌碼、POS機。第一次組牌局時,他的外籍男朋友跟一個中國合伙人開了一場,郭美美只賺了7萬多元。她覺得少,說‘還是得女人當家,下次我自己組牌局’。”呂某某說。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請專業發牌手,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并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點作為“水錢”。
刑法: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罪的犯罪構成和立案標準 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上述法律條文內含了兩個罪名:聚眾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
其三:非法拘禁他人罪。
北京賭徒朱某就是郭美美的“朋友”之一。盡管此前僅有一面之緣,郭美美卻如同老熟人一樣,熱情地邀請朱某參加她組織的牌局。
“她從晚上8點多一直到夜里1點多,不停地打電話邀請我‘以牌會友’,說兩人再見見面,還說那邊有許多朋友,都是有實力、有名望的人。”朱某供述。在郭美美的力邀下,朱某在深夜1點多找到了這個賭局。雖然朱某一再說沒帶錢、也沒帶卡,但郭美美還是堅持為他提供了籌碼,僅兩個多小時,朱某輸掉了40萬元。 “我說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來。我說改天給她錢,她說不行,現在就要給。她那個外國男友把我的包奪過去,往地上一扔,包里的東西都倒出來了,氣勢洶洶的。郭美美也是惡狠狠的,拿起電話就打,感覺是要從外面叫人。”朱某至今心有余悸。當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寫下了一張40萬元的欠條,跟郭美美助理一起回單位取錢后,朱某方才脫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呂某某找朱某追債,揚言不還錢就封朱某的單位。截至被拘留前,朱某某已先后還郭美美賭資31萬元。郭美美對朱某非法控制一夜。
刑法: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閉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權利的行為。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其四:誹謗、虛假宣布等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等罪,造成重大損失。
郭美美如何牽涉到紅會的?“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購了一個叫中紅博愛的公司,我投資500萬元參了10%股份。”王某供述,該公司正與隸屬于中國商業系統的中國商業紅十字會商洽開發“中國博愛小站”項目,即購買車輛免費為社區老人提供醫療服務,車輛噴涂“紅十字”標識,以項目為名招攬廣告贏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裝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邊聽到了就說要應聘。后來,她說要做CEO,當時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說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憶。郭美美說:“說完之后幾天,我在家玩微博的時候,突然想起他說的這句話,出于一種虛榮心就發了微博。挺無知的,我并不知道紅十字會是一個這么龐大的慈善機構……” 為增加炫耀資本,郭美美根據自己的想象,把個人微博認證從“演員歌手”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發布豪車、奢侈品等炫耀奢華生活方式的照片,將與她本人、中紅博愛均無關系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這起重大的網絡事件也導致“中國博愛小站”項目流產,王某與郭美美斷絕了交往。然而,郭美美本人卻一夜成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為掩蓋被包養事實,她稱王某是其“干爹”。 “我媽錄完節目還說,你怎么蹦出來一個干爹?”郭美美說,“當時才19歲,有點害羞,不想承認男朋友比自己大那么多,所以才說是干爹,沒想到就越扯越扯不清楚了。” “我從來沒見過虛榮心這么強的人,為了名不計后果,為了錢不擇手段。紅十字會名譽因她受到極大的損害,我因為她身敗名裂。”如今談到此事,王某后悔不迭:“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夢!” 對于“紅會事件”,郭美美也反復表達了悔恨之意。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