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頂掉冰砸人若是自建房應當由自建房所有人負責;若是小區的樓房,則屬于公共區域,則由小區物業或施工方承擔責任。若是對方不賠償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從法律上講,“冰溜子”砸傷人或物屬于典型的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北方地區,初春時節的氣溫往往起伏較大,這一時期常常會遇到一種特殊的現象,屋檐掛冰溜子。冰溜子是由于樓體、房檐、保溫陽臺等位置積雪融化后形成的水滴,在室外牌匾、電線桿、樹木等物體上凝聚并結冰而形成的。這些冰溜子不僅影響建筑物的外觀,而且也給人們的出行和停放車輛帶來潛在的危險。
氣溫早午波動之下,這些冰溜子可能會隨時墜落。當人們不慎處于這些冰溜子的下方時,就可能遭受人身傷害。因此有必要提醒大家,在出行或者停放車輛時務必遠離這些地方。同時,也要時刻抬頭觀察,發現有冰溜子時及時避開。
注意事項
為了確保個人和家庭的安全,我們應當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時刻關注周圍的環境和天氣變化。特別是在北方地區的初春時節,更要留意樓體、房檐、保溫陽臺以及室外牌匾、電線桿、樹木等位置是否有冰溜子形成。
如果發現有冰溜子存在,應當及時通知物業或相關部門進行清理,以消除潛在的危險。如果遇到冰溜子墜落傷人或損壞車輛的情況,應當及時報警并保留好相關證據。同時,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為自己和家人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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