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罪的刑事責任如何認定
強迫勞動罪的刑事責任如何認定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造成人員傷亡或者患職業病的;
2.強迫10人以上勞動的;
3.因強迫他人勞動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強迫他人勞動的;
4.強迫婦女從事井下勞動、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或者強迫處于經期、孕期和哺乳期婦女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以上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5.強迫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從事高空、井下勞動,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的;
6.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律)
第二百四十四條 【強迫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四十四條 之一 【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2008]36號)
第三十一條 [強迫職工勞動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強迫他人勞動,造成人員傷亡或者患職業病的;
(二)采用毆打、脅迫、扣發工資、扣留身份證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強迫婦女從事井下勞動、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或者強迫處于經期、孕期和哺乳期婦女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以上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四)強迫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從事高空、井下勞動,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十二條 [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 動,或者從事高空、井下勞動,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傷亡或者對其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強迫、欺騙等手段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危重勞動的;
強迫勞動罪判刑怎么算
強迫勞動罪一般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實行雙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強迫未滿16歲勞動構成什么罪
可能構成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本是指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用人單位使用未滿16周歲員工怎么處罰?
1、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2、情節嚴重的,則依照法律定罪處罰。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二、強迫未成年人勞動該怎么處罰?
1、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
1200元;
2、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
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
600元;
4、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
1200元。
三、單位雇用未滿16歲勞動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1、對單位使用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2、為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
3000元。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強迫罪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依具體情況分析。若是強迫交易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若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強迫他人吸毒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強買強賣商品的;(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第二百四十四條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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