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輕微傷一般不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由公安機關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根據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事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行為人在犯故意傷害罪的時候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的。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經過傷情的鑒定是輕微傷的,一般只會由派出所進行行政處罰并且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就可以了,不需要法院進行判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的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1、是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構成輕微傷可以要求進行拘留: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不構成犯罪,所以不能要求刑事拘留,但是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可以對當事人處行政拘留。
1、給予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法律快車提醒:如果受害人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并罰。
輕微傷的鑒定標準如下:
1、顱腦、脊髓:(a)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癥狀。(b)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c)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2、面部、耳廓:(a)面部軟組織創。(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d)眶內壁骨折。(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f)耳廓創。(g)鼻骨骨折;鼻出血。(h)上頜骨額突骨折。(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3、聽器聽力:(a)外傷性鼓膜穿孔。(b)鼓室積血。(c)外傷后聽力減退。
4、視器視力:眼球損傷影響視力。
5、頸部:(a)頸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 以上。(b)頸部擦傷面積4.0cm2以上。(c)頸部挫傷面積2.0cm2以上。(d)頸部劃傷長度5.0cm以上。
6、胸部:(a)肋骨骨折;肋軟骨骨折。(b)女性乳房擦挫傷。
7、腹部:外傷性血尿。
8、盆部及會陰:(a)會陰部軟組織挫傷。(b)會陰創;陰囊創;陰莖創。(c)陰囊皮膚挫傷。(d)睪丸或者陰莖挫傷。(e)外傷性先兆流產。
9、脊柱四肢:(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c)骨挫傷。(d)足骨骨折。(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f)尾椎脫位。
10、手:(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11、體表:(a)擦傷面積2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15.0cm2以上。(b)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c)咬傷致皮膚破損。
輕微傷鑒定鑒定流程如下:
1、發生傷害案件后,當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需求。
2、傷者在得到委托書后,要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憑委托書向法醫提出鑒定要求。法醫受理委托后會進行鑒定。
3、在法醫門診進行完檢查確診完畢后,傷者即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一般損傷三天以內出具,特殊或者復雜損傷七天以內出具,及特別損傷因需觀察愈后情況相應時間會有所延長。
4、一般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由公安機關自行到法醫處領取,領取后公安機關會告知傷者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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