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應該賠償多少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發生醫療事故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醫療事故,醫院也只能通過對受害者進行賠償來彌補其受到的傷害,那么大家就有疑問,醫療事故應該賠償多少呢?下面我來跟大家聊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一、醫療事故要賠償多少錢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因此,如果發生醫療事故,醫院就是按照上述標準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的,至于賠償多少錢,還要根據受害者受到的人身損害程度來看。二、醫療事故賠償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恤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當發生醫療事故后,醫院往往要賠償受害者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等,要是造成殘疾的,還要賠償殘疾用具費等,如果不幸造成患者死亡,除了喪葬費,還要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3、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4、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注意事項如下: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的內容;
2、明確醫療事故等級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鑒定,且該鑒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3、詳盡醫療事故原因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的;
4、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5、違約責任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后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綜上所述,醫療療機構違反相關規定對患者造成人身傷害,是屬于醫療事故的,是需要對患者進行賠償的。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一般賠償多少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交通費等,按照實際的產生費用計算;
2、誤工費一般按照實際減少的工資收入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4、醫療事故的其他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糾紛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糾紛處理程序如下:
1、確認為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3、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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