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在追《幸福到萬家》感覺挺好的。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這個片段:
王秀玉學歷被頂在《幸福到萬家》的最新劇情中,萬傳美代替王秀玉讀大學一事被曝光,王秀玉頓時整個人都崩潰了。對于王秀玉而言,她失去的不只是上大學的機會,更是改變命運的機會。這讓人看得越看越揪心,而在家庭的阻礙并不能去追究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在大結局萬傳美公開像秀玉道歉,但有什么用十幾年的學生生涯已經過去了,應有的也回不來了,真的看的很揪心和憤怒。但現實生活中也有這種案例,而且還不少。冒名頂替別人上大學這種事在現實生活中多有原型。
2020年,聊城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這件挑戰公平正義底線的事,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震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多起冒名頂替別人上大學的案例浮出水面。這些事件,使多位受害人的人生遭遇的重大改變,毀了他們的一生。這些案例也推動了我國司法的進步。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在這個修正案中,新增加了很多罪名,其中就有一條針對此類案件的罪名:冒名頂替罪。冒名頂替罪是指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行為。對于此罪名,必須得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必須存在盜用、冒用他人身份的冒名行為;2.必須是去獲取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資格,如果是其他領域的資格,則不構成該罪名。
“冒名頂替上大學入刑“使得對此違法行為的法律規制手段更加豐富和完善,具有極大的震懾力,不僅是國家重視人才和教育的體現,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
電視劇《幸福到萬家》里面頂替別人上大學的人,這么多年活得非常惶恐不安,因為她害怕謊言揭穿,每天擔驚受怕的,這折磨的可是心理。做了有違道德的事情當然要受到制裁,這擔心受怕的日子估計要過一輩子了。
我們沒有權利去評判雙方,去代替受害者原諒施行者,沒有辦法去感同身受,因為代價太大了,被人頂替,要是一輩子不知道,一輩子都在愧疚,青春的奮斗是徒勞的,這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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