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損壞屬于意外,而不是故意為之,是不用賠給你錢的,要賠付也是由商家進行賠付,但不是商家的快遞員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jīng)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chǎn)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chǎn)者責任的,經(jīng)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chǎn)者追償;屬于經(jīng)營者責任的,生產(chǎn)者賠償后有權向經(jīng)營者追償。生產(chǎn)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jīng)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chǎn)者或者經(jīng)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你外賣被偷了就沒有送到手上也可以叫商家給你重新做一份的。除非很麻煩而且外賣員自愿進行賠付,外賣員與顧客之間沒有任何法律關系
我們通常點了外賣,都會有一個外賣員給我們進行配送,在外賣員送達后,顧客還有權利進行評價,可以打好評,也可以給差評,看似權利很大,外賣員是否應該與我們有一定的法律關系?
其實不然,雖然我們享有對外賣進行評價的資格,甚至催單的權利,但是在法律上卻沒有任何關系。我們只與外賣員的老板,就是外賣平臺發(fā)生法律關系,外賣員只是作為平臺雇傭者為我們提供服務。
既然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系,那么外賣員在配送過程中不管出了什么問題,有多大的意外都與顧客沒有關系,不能基于“我是為你送餐,所以你應該承擔責任”的想法,要求顧客承擔責任。
換句話說,假如顧客需要為外賣員的送餐承擔責任,那么顧客吃外賣的成本就會極大的增加,誰也不敢點外賣吃,一個不小心可能吃外賣把自己吃的傾家蕩產(chǎn)。
顧客應尊重并愛惜外賣員
雖然顧客與外賣員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系,但是仍應該尊重并愛惜為我們配送外賣的人員。做外賣員雖然是他們自己選擇的職業(yè),但他們的勞動值得尊重。
外賣員真的非常辛苦日曬雨淋的,還要冒著被燙傷的危險,既然是外賣就是大家吃飯的時候最需要的,外賣員總是為了不誤大家的飯點而加馬急送,跑步前進;我們吃到了熱呼呼的飯菜,而外賣員可能還餓著肚子在忙碌,想想也不容易。
而且一個外賣員在高峰期可能要同時配送幾份餐,越催他們越著急,最終會因為趕時間出現(xiàn)些問題和意外,所以我們能尊重并愛惜他們,給予寬容和諒解,那么或許他們會過得輕松一些。
結語
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們,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沒有了外賣員我們的生活會變成什么樣子。至少生活的節(jié)奏都會加快,甚至生活質(zhì)量會有所下降。
所以,即使外賣員的一切與我們無關,但是給予他們尊重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外賣員在特殊時期基本維持了城市的生活運轉,這是非常偉大的職業(yè),完美無縫地接起了起了生活中的時間差,讓許多人可以活得更輕松,他們值得我們在收到外賣時道一聲謝謝他們有自己的職業(yè)值得尊敬,有他們世界經(jīng)濟發(fā)展得更快速,宅在家也可以吃到美味的飯菜增加幸福感,他們快遞員為了養(yǎng)家糊口不要命地整日整夜的工作,他們值得我們尊敬,值得我們善待。按照法律他們也不需要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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