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侵犯名譽權什么罪
這個是包括 侮辱罪 ,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侮辱罪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誹謗罪 ,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二、誹謗與名譽侵權的區(qū)別
(一)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
(二)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布虛假消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shù)母偁幨侄胃憧鍖Ψ健_@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后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
(三) 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 ; 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
(四)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fā)、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
(五)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現(xiàn)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 人格權 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
三、侵害公民名譽權行為的法律特征
(一)在侵害對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當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對象是特定環(huán)境、特定條件下的具體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同樣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所謂誹謗,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虛假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應當指出的是 , 侮辱和誹謗可能是公開的 , 也可能是不公開的。
(三)在主觀過錯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四)在客觀上 , 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事實。
(五)在后果上,對被侵害人的名譽造成較嚴重的損害。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有很多的罪名都會對他人的名譽權進行侵犯,其中包括侮辱罪、誹謗罪等,侮辱罪和誹謗罪,如果情節(jié)比較嚴重的話,還有可能會涉及到坐牢。對于這種情況,我們應該對這類違法人員進行處罰辦理,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shù)模謾嗳藨r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jù)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后果等情況酌定。名譽權侵權方式有幾種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1、侮辱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2、誹謗誹謗,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jù)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xiàn)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shù)母偁幨侄胃憧鍖Ψ降鹊龋@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一、侵犯名譽權怎么處罰
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條的規(guī)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shù)模謾嗳藨r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jù)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后果等情況酌定。
二、名譽權侵犯起訴的主要程序
名譽權糾紛一般屬于民事糾紛,民事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訴訟的主要程序,包括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受理、開庭審理、判決,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判決以及再審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
當事人起訴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其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fā)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予以接受并決定立案受理的,應在7日內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審理前的調查、準備工作后,應當按法定程序開庭審理。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按法定程序申請延長。
當事人對一審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上訴期間上訴于一審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從而引發(fā)第二審程序。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定上訴條件的案件,應當受理。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進行判決、裁定。
二審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審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時,如果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審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如果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于再審案件按原審程序進行審理,因此審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審程序規(guī)定進行。
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履行期的最后一日開始計算,雙方或一方是公民的為1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
三、名譽權侵權形式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tài)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布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tài)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布開來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01條后段規(guī)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在文學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實姓名,或者未寫明原告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但對人物特征的描寫有明顯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說內容存在侮辱、誹謗情節(jié),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犯。
(三)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徐良訴上海文化藝術報社等侵害名譽權一案的復函》中認為,被告趙偉昌根據(jù)傳聞,撰寫嚴重失實的文章"鎖甲三千元帶來的震蕩"和被告《上海文化藝術報》社未經核實而刊登該文,造成了不良后果,兩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侵害徐良的名譽權。
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的來信或者文章,當事人以其內容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機關、社會團體、學術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分發(fā)本單位、本系統(tǒng)或者其他一定范圍內的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內容引起名譽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新聞單位根據(jù)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當名譽權受到侵犯時,可以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以及賠償損失等。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shù)模謾嗳藨r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jù)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后果等情況酌定。名譽權侵權方式有幾種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1、侮辱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2、誹謗誹謗,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jù)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xiàn)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shù)母偁幨侄胃憧鍖Ψ降鹊龋@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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