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脅犯法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根據威脅恐嚇程度的不同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情節輕微的, 不構成犯罪 ,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處理,公安機關有權對行為人處以最高10日的拘留和500元的罰款。 二、情節嚴重的,行為人將 涉嫌尋釁滋事 罪或 敲詐勒索罪 等罪名,此時被害人有權撰寫《刑事控告狀》并搜集相關證據向當地公安機關提起刑事控告,爭取達到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效果。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威脅恐嚇罪怎么處罰
威脅恐嚇罪處罰如下:
1、恐嚇他人情節輕沒有達到刑事處罰的,可以對實施恐嚇的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威脅恐嚇構成尋釁滋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犯罪是需要證據的,對于恐嚇別人的犯罪,需要有恐嚇別人的行為證據,情節惡劣的證據,當事人的責任能力證據等;
2、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恐嚇行為必須以直接或確定的間接方式,不包括不確定的間接方式;
3、情節惡劣達到刑事處罰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尋釁滋事情節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的,為管制刑,適用管制刑不足以體現刑罰價值的,為拘役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威脅罪怎么判刑
威脅罪的判刑如下:
1、行為人恐嚇他人且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的,構成尋釁滋事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糾集他人多次威脅恐嚇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則應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威脅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威脅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個人日常生活的安寧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嚇的自由;
2、威脅罪的行為客體是單個的自然人;
3、威脅罪的行為是恐嚇,即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他人,使其產生畏懼。加害內容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項為限。行為人只要客觀上將加害內容通知他人即為已足,不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真有實現加害的意圖。行為人所通知的惡害必須為行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觀上,一般人均認為足以造成危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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