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執行公務罪
妨礙執行公務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犯罪分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犯妨礙執行公務罪,應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犯罪分子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妨礙執行公務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包括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其中其中,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是其主要客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是其隨機客體;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職責的行為,或者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對方是正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便其不能執行職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罪一般能判多少年
妨害公務罪一般能判三到七年。
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正常的執法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是依法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
2、客體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執行職務工作人員,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使其不能或嚴重影響不能執行職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妨礙執行公務的治安處罰標準
妨礙執行公務的治安處罰標準妨礙執行公務的治安處罰標準具體如下:
(一)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涉嫌妨礙公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妨礙公務罪的主要特征具體如下:
(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并且是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二)在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所謂暴力通常表現為毆打、捆綁、禁閉等侵犯人身的強力行動。所謂“威脅”通常表現為以殺害、傷害、毀滅財產或毀滅名譽等形式實行精神強制;
(三)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正在依法執行職務而有意用暴力、威脅方法進行阻礙;
(四)妨礙公務罪的暴力行為如果觸犯了其他罪名,如暴力行為致人重傷,搶奪依法執行職務的司法工作人員的槍支等,則屬于想象競合,應從一重罪處罰。先前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處時,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暴力、威脅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