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考公和考研等國家級大考中作弊是會被判刑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的規定,高考,考研,考公等法律規定的國家級考試中,組織參與作弊將面臨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實施代考行為的雙方也將面臨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看到沒有,最輕的也是罰金,這也是屬于刑事處罰的,所以說判刑是一定的。
根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律規定的國家級考試所包含的范圍是非常廣的,除了以上三項之外還包括注會,注建,醫師等高級資格考試。
至于其他一些類型的考試刑法并未有明確的規定,但不判刑并不意味著處罰力度不大。
首先是中考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中考作弊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處以取消當年全科成績,一至三年不得再次報名參加等處罰,情節最嚴重的會由教育部門通報到學校,開除學籍。這樣初中三年的努力就白費了。
然后是在大學的學業考試,一般大學對考試作弊的處罰是很嚴格的。
一旦在考試中作弊被查住,該科成績取消是一定的,可能就會導致不能按時畢業,情節嚴重的會記錄到個人檔案,直至開除學籍。這對以后的考公政審甚至是最基本的企業入職考察都會有影響,也就是說以后想找份好工作都不容易。
除此之外,社會上其他的一些有相關條例規定的考試舞弊行為一般都會被取消成績,并且限制1到3年的報名,大家最熟悉的應該就是駕考了。
考試那就是上邊選拔人才,個人證明自己實力的地方,在這種情況下舞弊那得是多不自信。即使舞弊成功了,到時候能力不夠出了什么事兒還是要承擔后果。所以說嚴懲考試舞弊是很有必要的,即使不判刑也逃不過相關規定的處罰。
應屆生考研作弊被抓后,會根據其性質處以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性質惡劣的,還會被處以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擴展資料: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七條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