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穿著碎花短裙的谷女士在小區門口驛站等待取快遞時,被同在驛站內的小區便利店老板偷拍了。隨后,便利店老板和朋友用這則視頻,編造出了一段“女業主寂寞出軌”的對話,并配上一張酒店的照片,和偷拍的視頻一起發到當地一個車友群中。
圖片和視頻被打包成群聊記錄,不斷擴散。圖文并茂的“確鑿證據”,讓這則“桃色”市井故事在網上熱傳,甚至登上微博同城熱搜。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以誹謗罪追究便利店老板郎建及其朋友何凱的刑事責任。12月14日,余杭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吳思琪的刑事自訴。
1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稱,郎建、何凱的行為不僅損害被害人人格權,而且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依法按公訴程序予以追訴。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最新進展
4月28日9時許,“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當事人谷女士通過個人微博發布消息,表示案件將于4月30日上午在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開庭。但是她正在家鄉,不能參加庭審,和家人思慮再三決定由代理律師出席。
她表示:“因為知道開庭將近了,最近一直在看回杭機票,準備接到通知后就回去參加庭審。沒有想到會這么突然,雖說現在交通很便利,但是趕回杭州太過倉促了,所以和家人思慮再三決定由代理律師出席。事件發生十個月了,終于要等到一個結果了,只是對我來說沒能參加庭審還是有些遺憾。”
以上內容參考 北晚新視覺-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30日將開庭,當事人希望這事盡快翻篇
2020年7月7日,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某快遞驛站內使用手機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遞的谷某某,并將視頻發布在某微信群。何某某使用微信號冒充谷某某與郎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別使用各自微信號冒充谷某某和快遞員,捏造谷某某結識快遞員并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微信聊天記錄。同月7日至16日間,郎某某將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數十張及視頻、圖片陸續發布在微信群。之后,上述偷拍的視頻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被他人轉發,并相繼擴散到110余個微信群,引發了大量低俗評論,多個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對上述聊天記錄合輯轉載推文,嚴重影響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受害人谷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承認了捏造事實。公安機關對郎某某、何某某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并發布警情通報辟謠。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誹謗一案。法院經審理認為兩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誹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快訊詳情2020年7月7日,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某快遞驛站內使用手機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遞的谷某某,并將視頻發布在某微信群。何某某使用微信號冒充谷某某與郎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別使用各自微信號冒充谷某某和快遞員,捏造谷某某結識快遞員并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微信聊天記錄。
同月7日至16日間,郎某某將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數十張及視頻、圖片陸續發布在微信群。之后,偷拍的視頻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被他人轉發,并相繼擴散到110余個微信群,引發了大量低俗評論,多個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對上述聊天記錄合輯轉載推文,嚴重影響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
受害人谷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承認了捏造事實。公安機關對郎某某、何某某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并發布警情通報辟謠。
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誹謗一案。法院經審理認為兩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誹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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