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目前還算不上反轉,除非王某文推翻治安處罰決定并成功反告周某。
9月6日晚,濟南公安槐蔭區分局通報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最新進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并對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這個結論的意思就是公安認為王某文確有猥褻行為,尚不構成犯罪標準,檢方無法批捕,警方對其進行15天治安拘留的處罰。治安拘留15天,在治安處罰中也是比較重的,就猥褻而言和構成犯罪也就在一線之間。所以,這個結論并不構成真正的反轉。
如果按王某文妻子之前主張,周某即使不構成對王某文猥褻,至少在第二天以及之后一直反稱被王某文猥褻的行為,也應該屬于誣告陷害。所以,如果真是反轉的話,應該是王某文不受處罰,而周某要受刑事制裁,至少也要受治安處罰。
而目前公安的結論顯然不是這樣,仍是認定王某文有猥褻的違法行為,只是沒構成犯罪罷了。如果真要達到反轉的效果,除非王某文不服治安處罰的決定,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并且勝訴。在那之后可以再對周某提起相應的追責訴求,那才叫真正的反轉。
阿里回應女員工被侵害事件:相信正義
據阿里巴巴微博消息,針對近日女員工被侵害事件,阿里巴巴發文回應稱,我們關注到司法機關對王某文相關案件的情況通報。
事實已經澄清,司法已有定論。整個事件的過程對阿里巴巴、對每位阿里人都已經產生了深刻觸動。我們會以此為鑒,不斷提升和完善自己。
公司的成長與發展不會一帆風順,堅守理想和信念,超越一時顛簸,才能更好地走向未來。
我們始終相信正義的力量,始終相信善意。
是的,9月6日晚,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宣布,經依法審查,“阿里女員工被侵害”一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
同日,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也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審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此前,此案的另一名嫌疑人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犯罪已被依法批準逮捕,王某文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也有違法之處。
至此,“阿里女員工被侵害”一事從道德私域到公共事件的演進過程中,司法機關還原了法律界限內的事實真相。
此前報道
8月14日晚,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2021年7月28日12時34分,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張莊路派出所接周某110報警。因案情比較復雜,需多方取證調查,根據《公安機關執法細則》,7月29日,槐蔭區分局將此案立案審查期限延長30日。8月10日,立為強制猥褻刑事案件。
之后,在8月25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發布公告稱,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犯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強制猥褻罪一案正在審查過程中。
以上內容參考 澎湃新聞-評“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在法律邊界內普惠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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