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 訴訟費用 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證人 、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2023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如下:
1、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
法院訴訟費的收取方法如下:
1、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
2、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
3、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
4、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5、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訴訟費用包括的內容如下:
1、案件受理費,含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需要交納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4、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
綜上所述,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負擔,或者由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 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在原告起訴時由原告先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收費標準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本市具體規定為:離婚案件(涉及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交納五十元,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交納一百元,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案件交納一百元(無爭議金額的)。 人民法院主要財產案件收費快速計算方法 不滿1000元的每件50元 2、1000元至5萬元標的×4%+ 10元 3、5萬元至10萬元標的×3%+ 510元 4、10萬元至20萬元標的×2%+ 1510元 5、20萬元至50萬元標的×1.5%+ 2510元 6、50萬元至100萬元標的×1%+ 5010元 7、100萬元以上標的×0.5%+ 10010元 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各營業網點也可 繳納訴訟費 。
法律客觀:司法鑒定 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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