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9月的一天下午,胡某因瑣事與朋友方某發(fā)生口角,即發(fā)生相互廝打,胡和方互相扯對方頭發(fā),后被人拉開.因方某感到頭痛,當晚到醫(yī)院治療,并拿了藥到家住所.次日上午,方因病情加重,出現(xiàn)嘔吐不止等癥狀,被家人送到醫(yī)院搶救,于9月26日下午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方某系在外傷等因素作用下誘發(fā)先天發(fā)育異常的腦血管破裂\出血,引起顱內壓增高,壓迫腦干致中樞性呼吸循環(huán)衰竭死亡.rn意見分歧:rn對胡某的行為如何定性,有二種不同意見:rn第一種,胡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至人死亡罪.rn第二種,胡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屬于意外事件.rn如果你是胡某的代理律師,你會同意哪種觀點?給出理由.rn急急急,謝謝各位援助~~第二種,屬意外事件。理由如下:
本案中胡某的行為不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在主觀上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他人死亡的后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本案的情況中,胡某不可能對于方某的先天行疾病有任何的預見,所以主觀上不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的要件。
本案胡某行為屬于意外事件。首先,事情起因在于雙方因口角互毆,而非預謀或者一方主導下發(fā)生的;雖然方某的死亡結果是由胡某與之廝打的行為引起的,但是在方某本身有先天性疾病且不為胡某所知曉,不在胡某的認知范圍內,應屬意外事件。當然胡某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打架,兩人都沒有傷,警察會怎么處理?
我和江某,還有王某是同事,因王某在浴室洗澡時間太長,第二天就去找王某一起去找領導協(xié)商,王某因這件事辱罵我和江某,我們也辱罵了她,她先動了手推了我們,我也推了一下她,最后她和江某打在了一起,因當時有人拉住了我,我沒有參與進去,但是王某被江某踢了一腳,王某去醫(yī)院做了檢查,雙方并沒有受傷,王某報了警,說我們結伙毆打了她,要我們一人賠償5000,請問這種情況怎么辦呢?打架,兩人都沒有傷,警察會做調解處理。如果都沒有什么傷害且當事人同意和解的話,警察只是對該情況進行記錄登記。但該進行行政拘留的還是要進行行政拘留。如果是夫妻打架警察只能調解處理。如果涉及家庭暴力等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對于違法的一方進行治安處罰,處罰方式包括警告、拘留、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2、罰款;
3、行政拘留;
4、吊銷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一條 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guī)定處理。
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第十二條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1、情節(jié)特別輕微的;
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3、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4、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5、有立功表現(xiàn)的。第二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有較嚴重后果的;
2、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3、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4、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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