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標準:不管兒童是否愿意,也不管兒童有沒有反抗,行為人只要對兒童進行了猥褻行為,就構成猥褻兒童罪,應該受到刑事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刑事責任: 1、一年內猥褻兒童兩次以上或者一次猥褻兒童兩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脅迫或威脅等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 3、猥褻兒童致使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損傷的; 4、猥褻兒童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比如,嚴重損害兒童心里健康,造成被害兒童近親屬精神錯亂或者自殺等等。
法律客觀:根據刑法第237第3款的規定,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由于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_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標準為:只要行為人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會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偵查。行為人犯此罪的,一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客觀:根據《刑法》第237第3款的規定,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應當立案追訴。 由于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_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猥褻一次未成年罪要判刑多久,視情況而定:
1、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一般可以處五至十日之間的拘留,如果是對精神病人或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的話,處十至十五日的拘留;
2、猥褻構成犯罪時,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對男童的猥褻是可以包括奸淫行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4、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強制猥褻、侮辱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
1、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男性或者婦女)的性自由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侮辱、猥褻他人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且具備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褻的行為會產生傷害婦女性感情的結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猥褻罪與強奸罪的區別有:
1、兩罪的犯罪客體不同,強奸主要侵害的是婦女拒絕性交的自由決定權;
而猥褻侵害的主要是性交以外的性權利的自愿選擇。
2、兩罪的對象不同,強奸的實施對象僅限于女性,其中包含婦女和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而猥褻的實施對象為十四周歲以上的人,且不限性別的。
3、兩罪的客觀方面不同,強奸在客觀方面是違背婦女意愿,通過暴力、威脅或者其他粗暴的方式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而猥褻指的是性交之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為,實際是并沒有發生性交動作。
4、兩罪的主觀方面不同,強奸是具有和被害婦女或幼女發生性交的故意行為,猥褻是性交以之侵害性自由的故意;
強奸是奸淫.婦女為目的,猥褻不具備奸淫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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