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處罰
犯罪未遂的處罰
一、犯罪未遂的處罰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二、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主要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以后,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殺人未遂怎么判
故意殺人未遂仍按故意殺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比照既遂從輕處罰,具體如何判決還要根據具體案情分析。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所謂故意殺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于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視具體情況而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是故意殺人的,構成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過失導致受害者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可以將故意殺人罪的行為大致劃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謀財型殺人案件:指作案人為非法獲取公私財物而實施殺人的犯罪案件。這類案件包括搶劫殺人案件、盜竊殺人案件、謀財害命案件等。
第二種,復仇型殺人案件:指作案人為了發泄內心的積怨而實施殺人的案件。包括私仇報復殺人案件、報復社會殺人案件等。
第三種,情欲型殺人案件:指作案人為了滿足個人性欲或感情糾葛引發矛盾而實施殺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強奸殺人案件、奸情殺人案件、戀愛婚姻糾紛殺人案件、性變態殺人案件等。
第四種,遺棄型殺人案件:指因各種原因負有某種業務的人員,為了推卸責任、減輕負擔,殺害義務對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將子女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導致餓死等案件。
第五種,迷信型殺人案件:指當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為治病求壽、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種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種,尋釁斗毆型殺人案件:指違法犯罪團伙成員為了逞兇稱霸或為了各種利益,在尋釁滋事或互相斗毆過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種,其他類型殺人案件:有精神病殺人案件、激情殺人案件因各種原因導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
綜上所述,殺人未遂,在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礎上,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如何判刑
犯罪未遂的判刑標準:
1、實施終了的未遂犯,造成損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未造成損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未實施終了的未遂犯,造成損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未造成損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犯罪未遂判刑需要證據嗎
犯罪未遂判刑也是需要證據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犯罪未遂并不是一個罪名,而是故意犯罪的一種形態,即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故意傷害罪未遂怎么判
對故意傷害罪的未遂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故意傷害罪的追訴時效與法定最高刑有關,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若是二十年之后依然要追究刑事責任,要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故意傷害罪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權,犯罪的主體屬于一般主體。
1、對故意傷害罪的未遂犯需要判1到6個月的拘役,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對于故意傷害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一般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范圍內,對行為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故意傷害罪,是指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故意傷害罪不可能成為暴行罪的結果加重犯,因此,成立故意傷害罪要求行為人具有傷害的故意,即對傷害結果具有認識和希望或放任的態度,但是,不要求行為人對傷害的具體程度有認識,只要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發生輕傷以上的傷害結果并且希望、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即可。
一、故意傷害的概述:
1、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
3、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4、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
二、刑事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三、故意傷害罪的罪數:
1、對于故意傷害罪的罪數區分,應當按照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予以解決。所要注意的是,當傷害行為屬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時,不得認定為數罪,而應認定為其他重罪。例如,行為人為了搶劫他人財物而傷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財物,均應認定為搶劫罪,而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也不得認定為數罪。
2、行為人連續傷害多人的,是認定為連續犯以一罪論處,還是認定為同種數罪,在認定為同種數罪的情況下是否并罰,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行為人連續傷害多人的是否屬于連續犯,取決于連續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為人連續實施的行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僅要求連續實施的行為侵犯同種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屬于同種法益,連續傷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連續犯。如果要求連續實施的行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屬于同一法益。
3、將連續傷害多人的行為認定為同種數罪,面臨著應否并罰的問題。對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種數罪的,原則上應以一罪論處。但是,在以一罪論處不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時,應當實行并罰。故意傷害罪雖然有3個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將同種數罪作為法定刑升格的情節,如果按一罪論處,難以實現罪刑相適應。例如,即使行為人3次造成3人輕傷并情節嚴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重傷”的法定刑處罰,但僅以一罪論處或者雖主張成立同種數罪但不并罰,就只能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行為人3次造成3人重傷并情節嚴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法定刑處罰。只有實行數罪并罰,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這也反過來啟示人們,對于故意傷害罪,不能輕易承認連續犯。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故意傷害罪未遂怎么判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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