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認定貸款詐騙罪
法律分析:貸款詐騙罪的認定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客體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和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怎樣才算騙貸罪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騙貸罪,應予立案追訴:
1、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的。
一、個人騙貸罪的立案標準是:
1.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
二、根據騙貸罪立案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
1、騙取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給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實施本罪行為的;
4、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三、按照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詐騙行為應當認定為貸款詐騙罪: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故參照上述欺騙手段的規定,具備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采取了欺騙手段。從上述條文中規定的欺騙手段可以看出提供虛假抵押只是欺騙手段之一,司法實踐中,應當綜合行為人采取的欺騙手段結合上述規定綜合予以認定。如果認為只要提供了真實的抵押就不能認定刑法上的欺騙行為,只是民事欺詐行為,顯然與法律規定不符,屬于斷章取義,以點蓋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貸款詐騙罪如何認定
一、如何 認定貸款詐騙罪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首先,本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行為。所謂虛構事實,是指編造客觀上不存在的事實,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信任;所謂隱瞞真相,是指有意掩蓋客觀存在的某些事實,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產生錯覺。根據本條的規定,行為人詐騙貸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超出 抵押物價值 重復擔保,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5)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偽造單位公章、印鑒騙貸的;以假貨幣為抵押騙貸的;先借貸后采用欺詐手段拒不還貸的等情況。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 刑事責任年齡 、具有 刑事責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二、 貸款詐騙罪 如何量刑1、一般處罰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情節嚴重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3、 情節特別嚴重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情節特別嚴重情節,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2)攜帶貸款逃跑的;(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