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的犯罪主體
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應為履行征收稅款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即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也就是指各級稅務局,稅務分局和稅務所中代表國家依法負有向納稅人或納稅單位征收稅款義務并行使征收稅款職權的人員。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百零四條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要怎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四條【 徇私舞弊不征 、 少征稅款罪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瀆職罪四個構成要件
瀆職罪存在四個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瀆職罪的犯罪主體限定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不包括在國有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但在實踐中經常出現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比如合同制民警、工人編制的基層工商所所長以及協管、協警及治安聯防人員受國家機關的委托從事公務的現象;
2、主觀要件,主觀要件上,瀆職罪的主觀責任形式大多為故意,少數為過失,故意與過失的具體內容因具體犯罪不同而不同;
3、客體要件,瀆職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4、客觀要件,瀆職罪的客觀行為均為瀆職行為,或徇私舞弊即出于徇私動機不公正地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即不合法地超越職權或者玩弄職權;或履行職責失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各有不同,以濫用職權罪為例,立案標準如下: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根據瀆職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可以將瀆職罪分為以下三類犯罪:
1、濫用職權型瀆職罪
包括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2、玩忽職守型瀆職罪
包括玩忽職守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瀆職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是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 犯罪構成 要件: 1、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國家稅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所謂應征稅款,是指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稅種稅率應當向納稅人征收的稅款。 所謂不征,是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明知納稅人應當繳納稅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決定納稅人免繳稅款。 所謂少征,是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納稅人實際征收的稅款少于應征稅款,或者明知不具備減稅條件,弄虛作假擅自決定減稅的。 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的行為表現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如稅務登記、帳簿、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包括稅款的繳納、退還、補繳和追征、稅收減免、應納稅額的核定、納稅擔保)以及稅務檢查,稅務工作人員只要在上述各個環節中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濫用征管職權,搞虛假稅務登記,涂改帳簿,偽造納稅憑證、擅自減少應納稅數額等,都是徇私舞弊行為。 3、不征、少征應征稅款的行為必須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的損失。 即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雖然有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的行為,但并未因此而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便不構成犯罪,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應該是指行為人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的稅款,由于主客觀原因,國家無法再實際予以征收。如果行為人不征或少征的應征稅款,稅務機關發現以后,依法征收并如數收歸國庫,那么則不能認為行為人不征或少征的應征稅款已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從而不認為成立犯罪。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要件是特殊主體,是履行征收稅款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即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就是指在各級稅務局、稅務分局和稅務所中代表國家依法負有向納稅人或納稅單位征收稅款義務并行使征收稅款職權的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即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稅款的行為,破壞了有關稅收管理法規,會給國家稅收造成嚴重損失,仍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