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連續盜竊屬于多次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屬于多次盜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多次盜竊和連續盜竊的區別
盜竊連續犯與多次盜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盜竊連續犯肯定是多次盜竊,但多次盜竊未必是盜竊連續犯。
【法律分析】
盜竊行為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危害嚴重,為了嚴厲打擊盜竊犯罪分子,刑法規定了盜竊罪,對于那些在公共場所掏兜割包等小偷小摸行為,也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給予治安處罰。盜竊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行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行為人如果沒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如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而占用的,或者明知是他人財物不問自取,用后立即歸還的,不屬于盜竊行為。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秘密竊取就是行為人采用不易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發現的方法,將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行為,如溜門撬鎖、挖洞跳墻、潛入他人室內竊取財物、在公共場所掏兜割包等。行為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公私財物包括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私人所有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公私財物還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實際執法中要注意區分詐騙行為與債務糾紛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區別在于債務糾紛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觀原因,一時無法償還債務;詐騙行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不是因為客觀的原因不能歸還,而是根本不打算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多次盜竊怎么定罪
1、必須是在兩年內實施三次以上的盜竊行為。
在刑法理論上,多次實施盜竊行為屬連續犯,應以盜竊罪一罪累計其犯罪數額,若達到數額較大的定罪標準,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多次盜竊”也屬于連續犯,在盜竊數額認定方面當然一致,但并不以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為唯一定罪標準。換言之,如果行為人在兩年內實施了三次以上的盜竊行為,雖然盜竊數額未達數額較大的定罪標準,也應當作盜竊罪處理。因為立法者將“多次盜竊”入罪,正是出于打擊“多次盜竊”行為人盜竊習性這一人身危險性的需要。因此,如果行為人在兩年內實施的盜竊行為未達三次,應從司法上認定其還沒有形成盜竊習性,其人身危險性還不足以刑罰予以打擊。但是如果其累計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定罪標準,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多次盜竊”構罪不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定罪標準。
盜竊罪作為結果犯,以數額較大為認定其是否成立犯罪的標準。在刑法的立法沿革中,一直是將數額較大作為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因而也稱盜竊罪為數額犯。但是實踐中存在例外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同一地點連續盜竊是否算多次盜竊
【法律分析】:屬于多次盜竊。多次盜竊,是指行為人,在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二年內三次以上盜竊即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并處罰金。二年內三次以上盜竊全部未遂,不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