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帶攜盜竊的;攜帶槍支、爆炸物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其他標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和行明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喚告》第三條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根據法律規定,基礎標準是盜竊數額到達一千元就可以立案追訴。但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同,各地區的高級人民法院以及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的實際表現,在基礎規定的標準內,對本地區的執行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1.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其中數額較大指的是盜竊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其中數額巨大指的是盜竊財物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3.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其中數額特別巨大指的是盜竊財物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
盜竊罪量刑
1. 盜竊金額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 盜竊金額達到數額巨大標準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 盜竊金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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