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武器裝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搶奪武器裝備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標準是:行為人實施搶奪武器裝備行為,構成犯罪的,一般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條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罰。
非法持有槍支罪量刑標準
法律主觀:
法持有槍支罪量刑標準answer:您好,針對您的非法持有槍支罪量刑標準有哪些?問題解答如下:你好,關于非法持有槍支罪量刑標準的問題,1、《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定罪處罰:(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它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fā)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fā)以上或者其它非軍用子彈二百發(fā)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一枚以上的;(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它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法律客觀:
非法持有槍支罪量刑標準20221、《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定罪處罰:(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它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fā)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fā)以上或者其它非軍用子彈二百發(fā)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一枚以上的;(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它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持械搶劫罪量刑標準
持械搶劫未遂的量刑標準是:構成搶劫罪的未遂的,可在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奪罪有三個量刑檔次:
搶奪1200元左右為數(shù)額較大,量刑三年以下
搶奪40000元左右為數(shù)額巨大,量刑三年到十年
搶奪25萬以上為數(shù)額特別巨大,量刑為十年以上
這是典型的搶奪,有些特殊搶奪需要根據(jù)具體案件具體判斷,比如攜帶兇器搶奪,是搶劫罪。
搶劫假錢能定搶劫罪嗎?
可能構成搶劫罪未遂,或者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相關法律規(guī)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搶劫罪未遂的認定:以行為人的搶劫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是未遂。搶劫未遂一般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并在此基礎上從輕或減輕處罰。
搶劫罪的起刑就是三年以上,參考量刑標準:(一)搶劫致人輕微傷的,每增加輕微傷1人,重處10,輕傷的,每增加輕傷1人,重處20;每增加重傷1人,重處30,構成傷殘的,每增加一節(jié)傷殘,刑期增加6個月。(二)持械搶劫的,重處20;(三)遭遇災害時行為人實施搶劫的,重處20;(四)在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毀壞或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以搶劫罪論處的,按次基數(shù)重處20;(五)以人質勒索他人巨額財物,按搶劫罪處罰的,按次基數(shù)重處30;(六)三人以上結伙搶劫的,重處20。(七)搶劫對象為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孕婦等人員的,重處10。(八)搶劫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物的,可以輕處10。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guī)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