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申訴條件規定是怎樣的?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二、刑事申訴的時效是多久?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后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
三、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申請申訴的費用是多少?
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申請申訴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刑事案件申請申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請求、申訴事實與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決書、裁定書,經過人民法院復查后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
申訴跟上訴是完全不一樣的,在刑事案件中,一審判決書出去之后不會馬上生效,當事人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上訴,但是,申訴的前提條件是相關的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所以,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判決或原裁定有問題的,不能啟動申訴程序。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