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非法搜查罪的構成要件?
我國刑法 非法搜查罪 的構成要件有:客體是他人的隱私權,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搜查他人身體和住宅的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 刑事責任年齡 且具備 刑事責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無論其是否是有搜查權的偵查人員。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不能由間接故意或者過失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68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最新職務犯罪新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一、最新 職務犯罪 新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 沒收財產 。 從法條上可見, 職務侵占罪 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 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 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 貪污 、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針對公務活動制定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下簡稱《刑法》)的規定,職務犯罪被劃分為三大類,分別位于《刑法》分則第四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第八章貪污 受賄罪 以及第九章 瀆職罪 ,共有53個 罪名 。 《刑法》分則第四章中規定的職務犯罪有7個罪名,具體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 非法拘禁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 非法搜查罪 、 刑訊逼供罪 、 暴力取證罪 、 虐待被監管人罪 、 報復陷害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 破壞選舉罪 。 《刑法》分則第八章中規定的職務犯罪有12個罪名,具體為: 貪污罪 、 挪用公款罪 、 私分國有資產罪 、 私分罰沒財物罪 、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 隱瞞境外存款罪 、受賄罪、 單位受賄罪 、 行賄罪 、 對單位行賄罪 、 單位行賄罪 、 介紹賄賂罪 。 《刑法》分則第九章中規定的職務犯罪有34個罪名,具體為: 濫用職權罪 , 玩忽職守罪 ,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低價出讓國有 土地使用權 罪,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 徇私枉法罪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 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 私放在押人員罪 ,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 枉法仲裁罪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非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 , 環境監管失職罪 ,食品監管瀆職罪,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 放縱走私罪 ,商檢徇私舞弊、 商檢失職罪 ,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 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不解救被拐賣、 綁架 的婦女、兒童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罪,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 根據刑 法規 定,職務犯罪的主體分為四類,一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二是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工作人員;三是人民團體中的工作人員;四是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故意或過失均有可能構成職務犯罪,即行為人對其行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職務犯罪所侵犯的客體系國家對職務活動的管理職能,根據罪名的不同,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直接客體也各有差異。客觀方面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利用職務之便;二是濫用職權;三是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務 職務犯罪,包含非常多的罪名,我們最常見的 行賄 ,貪污等都是屬于職務犯罪,大到國家領導人,小到一些民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都可以是職務犯罪的主體,職務犯罪,也是和數額有關系的,達到一定的金額,就屬于犯罪。
非法搜身觸犯什么法律有什么懲罰
非法搜身觸犯非法搜查罪,一般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搜身侵犯的是人身自由權,由侵害隱私權或者侵害隱私利益的責任構成,必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即須具備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要件。
另外,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具備主觀過錯。所適用的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不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于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侵犯隱私罪怎么量刑
我國刑法中沒有規定侵犯隱私罪這一罪名,因此沒有侵犯隱私罪的量刑。但是侵犯隱私這一行為,可能會在刑法中構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具體量刑如下:
1、若構成非法搜查罪或非法侵入住宅罪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非法搜查罪的,從重處罰。
2、若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若構成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
(1)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私自開拆罪而竊取財物的可涉及盜竊罪,依照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盜竊罪的量刑如下:
a.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b.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c.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若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1)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規定從重處罰。
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之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之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侵犯隱私權的構成要件
1、主觀具有過錯
侵害隱私權因屬于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
2、違法行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因直接違反法律規定抑或違反社會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使得該行為具有違法性質。隱私權是絕對權,具有普遍的對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負有不侵犯他人隱私的義務,違反這種義務進行的行為均被納入侵犯隱私行為之列,除非有正當合法抗辯事由存在,通常這種侵害行為以作為形式表達,并不必以公開他人隱私為要件。結合行為類型的多樣性與隱私內涵的發展性,基本可以概括為兩類:侵擾私人空間的行為與侵害私人信息的行為。
3、損害結果發生
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并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并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后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侵權法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并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
4、具備因果聯系
侵權法上因果關系在于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性,侵害隱私權的后果表現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與私域生活的侵擾,這一事實乃侵害行為所致,換句話來說,權利主體因該不法行為遭受人格利益受損。就非財產性利益受損與行為方面還是比較容易把握的,出問題的地方是財產利益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有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則須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從以下兩方面把握:時間上有無順序性,侵害行為是否客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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