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商管理規定,在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將處以等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其所有 違法所得 將被沒收;情節嚴重的,吊銷 營業執照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我國 刑法 規定,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金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兩倍以下的罰款;銷售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罰金 ;銷售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法律客觀:《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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