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對于犯罪嫌疑人出具諒解書一般無論怎么寫,人民法院都不會不追究其相應(yīng)的刑事責(zé)任,僅會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輕度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刑事訴訟中和解的條件都有哪些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guī)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二、不適用刑事和解的范圍
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對于自訴案件雙方自愿可以和解,而對于公訴案件一般不適用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不真誠悔罪的、被害人不諒解的、非因民間糾紛引起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瀆職犯罪、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過失犯罪、五年之內(nèi)曾故意犯罪的,不適用和解。
三、打架造成輕傷
打架傷人導(dǎo)致對方輕傷,一般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對于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案件,公安機關(guān)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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