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報警時間有期限嗎
打架報案有時間的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打架斗毆或者故意傷害,要根據造成的傷情后果和具體情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涉及故意傷害罪,即追訴時效期限至少超過五年;如果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因此,一般的打架斗毆超過6個月公安部門不再處理。
一、派出所辦案流程是什么?
1、調查,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2、決定,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3、執行,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二、公安立案的標準條件?
1、公安機關發現了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接收到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
2、屬于其管轄范圍;
3、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派出所處理打人案件有時間限制嗎
法律主觀:
派出所辦案時間是有限制的,比如說對于派出所來進行相關的 傳喚 類型的辦案手續的話,是不能夠超過12個小時的,當然對于一些特殊的案情比較復雜的狀況之下是可以延長12小時,但是總歸來說是不能夠超過24個小時進行辦理。傳喚、 拘傳 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 逮捕 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法律客觀: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并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打架超過多久不能立案
打架過了六個月就不能報警。
打架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如果構成輕傷以上后果,還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過了幾天也可以報案,治安處罰的追訴期限為6個月。因此,打架斗毆超過6個月公安部門不再處理。只要是在刑事追訴期間就可以報警,關鍵是拖得時間太長不容易取證,可能錯失打擊犯罪行動的良機。
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屬
在拘留當事人后司法機關一般會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事人的家屬。
在拘留當事人時,要出示拘留證明,那么在被審理的過程中,也可以將犯罪嫌疑人實行拘留或者逮捕,同時在審理的不同階段也是會做出換押手續的,如果司法機關沒有換押的相關手續,不能隨意轉移或者移送犯罪嫌疑人。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綜上所述,在拘留當事人后司法機關一般會在24小時內通知當事人的家屬,被拘留以后一般是進入批捕階段,若司法機關沒有換押的手續不能隨意轉移當事人。對當事人進行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一般是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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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并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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